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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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2025年6月23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管理,规范患者医疗信息使用,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隐私,杏林职苑特编制《某医院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附问题台账(模板),可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
三、整治内容与具体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二)常态化教育培训,提升全员意识
(三)严格分级授权,规范电子病历使用
(四)强化技术防护,保障数据安全
(五)建立问责机制,严肃处置违规
四、工作阶段安排
五、督导与问责
六、保障机制
七、附则
附件1:患者医疗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清单
附件2:患者医疗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模板)
附件3:患者医疗信息管理科室自查问题台账(模板)
一、总体要求
1.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年6月23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患者医疗信息管理,保障患者隐私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防护,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提升患者医疗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3.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1)全面合规:确保医院患者医疗信息管理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意识提升:显著增强全体医务人员(含进修、实习、培训人员)的医疗信息保护和隐私安全意识。
(3)机制健全:建立并完善患者医疗信息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技术防护体系和追责问责机制。
(4)风险可控:有效防范和处置信息泄露事件,保障医疗信息全流程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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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
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医疗、信息、后勤、法务的院领导
成员:医务部、信息科、护理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纪检办、门诊办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统筹、决策和督导。
2.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牵头部门:医务部
参与部门:信息科(技术支撑)、护理部(落实护理单元管理)、人力资源部(人员培训与考核)、法务部(合规审查)、纪检办(监督执纪)。
职责:负责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日常监督、自查整改、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及信息报送。
3.明确责任主体
医院主体责任:医院对本单位医疗信息使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本专《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指引》包括“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患者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电子病历系统分级授权与权限管理规定,患者医疗信息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与发布规范”等内容。欢迎将本专栏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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