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9日史上最长会期终于落幕。连续处理多项法案三读,其中“因应国际情势强化经济社会及民生安全韧性特别条例修正案”三读,确定普发现金时程“应于特别预算公布后1个月内开始执行发放作业,而“行政院”应于条例生效1个月内,将特别预算送交立法院审议”,换言之,若“行政院”、立法院都以最高效率处理,普发现金可望于10月开始发放。另也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法,中古车汰旧换新可减免货物税10万元。
![]()
立法院原三读通过该特别条例匡列5450亿元,并普发现金1万,但民进党主张要“程序合宪”,由政院提出修正草案,包括将预算上限调高至5900亿元,新增强化电力系统200亿、预留产业振兴200亿。另明定普发现金于“特别预算公布后1个月内开始执行发放作业,并于7个月内发放完毕”。
29日立法院会处理,在野强调台电已有约5600亿的电网韧性专案,因此坚持将强化电力系统200亿删除,民进党则反对删除,最后表决结果,蓝白以58票大于民进党50票,因此三读条文维持现行版本,不纳入新增的强化电力系统项目。由于该项遭删除,总经费也降为5700亿。
至于全民相当关心的普发现金部分,三读条文明定“普发现金应于特别预算公布后1个月内开始执行发放作业,并于7个月内发放完毕,“行政院”应于条例生效1个月内,将依本条例编列之特别预算送交立法院审议”。换言之,若“行政院”以最快速度提出特别预算,立法院也未延宕审议,普发现金1万元有望于2个月内,也就是10月发放。
三读条文另明定,韧性特别条例编列预算的政府各部会,应将预算的工作计划实施内容概述及预计实施进度,按季送立法院备查,并应设置资讯网站专区,提供便于搜寻、得以理解的完整资讯,主动按季定期公开工作计划实施内容及预算执行进度。
另外,立法院昨也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修正案,决议将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优惠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止,同时放宽新购车辆也可享有减征优惠。
依新法规定,新购排气量2000cc以下小客车并完成领牌登记者,每辆可减征5万元货物税,若同时符合汰旧换新条件,再享5万元,合计最高减征10万元。机车部分则明定,新购150cc以下并完成领牌的机车可减征2000元,若加上汰旧换新原有的4000元优惠,合计最多可减征6000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