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和城镇建设专班联合印发了《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及其《补充细则》(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创新性建立“公益+微利”工作机制,引导央企、国企、民企等社会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实现公益性与市场化项目双赢,助力清远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这一创新模式是清远市贯彻落实省委推进“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的重要举措,旨在健全社会助力工作机制, 加快形成“央企带头、国企跟进、民企参与”的合作共赢格局。
建立公益项目清单库
动态管理公益项目
根据《工作指引》,各县(市、区)将建立本地区公益性项目清单库,确定公益性项目总体情况及每个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类型、建设规模、投资额、目标成效。公益性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不得包含“百千万工程”负面清单项目。
公益性项目是指施工企业(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无偿承担建设的工程项目,通过“公益+微利”模式,企业既履行了社会责任,又能在参与市场化项目投标时获得公益资信加分,实现公益与效益的平衡。
两种模式并行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工作指引》提出了两种运作模式。
核心模式为“公益先行,微利平衡”,要求企业与项目属地政府签订帮扶协议,先行开展公益项目建设,验收后在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市场化项目投标中享受加分资格。
辅助模式为“微利先做,公益承诺”,即企业承诺建设相应比例额度的公益性项目,并签订帮扶协议,领取公益资信加分卡,后续按协议履约。
创新公益资信积分卡制度
强化激励保障
公益项目竣工验收后,经业主单位确认,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将按每100万元捐建工程款额奖励1分公益资信分,并颁发编号唯一的《“百千万工程”公益资信积分卡》,用于市场化项目招投标公益资信加分。
为确保政策公平有效,《工作指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市场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公益资信加分值占总资信加分值比例不低于50%。同时根据不同工程类型特点,科学设置了最低捐建金额比例:房屋建筑工程4%、市政(含绿化)工程5%、公路工程6%、桥隧工程5%、水利(含农田改造)工程6%、电力工程8%。
同时,考虑政策过渡期,部分企业未提前在清远实施“百千万工程”公益项目,《工作指引》设置了2025年11月1日的时间节点,在此之前可以采取“公益承诺”进行公益资信加分。2025年11月1日后,原则上不受理“公益承诺”公益资信加分,只实施“公益先行”公益资信加分。
注重公平公开
强化全过程监管
《工作指引》特别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所有施工企业,不指定特定企业,公益资信积分卡仅作为资信分中公益资信加分条件,不作为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条件。招标控制价低于1500万元的市场化工程项目可不实施此模式,体现了对中小企业的照顾和扶持。
政策还建立了全流程监管体系,明确了市县指挥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建设单位等各方职责,强化质量、流程监管。“公益先行”项目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经督促整改无效的,将取消捐建资格和助力资格,不赋予本项目公益资信分;“公益承诺”项目履约不到位或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欠薪、转嫁公益项目等问题,将在财政审核阶段相应核减结算金额直至取消后续公益加分资格。
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指引》已正式印发实施,并同步配套了《补充细则》,对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细化。市、县两级公益项目联系人名单也已公布,方便企业对接实施,将进一步调动社会企业参与积极性,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加快落地见效。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清远日报
记者:黄慧祯
编辑:何雁舒
校对:李志芳
二审:李诚
三审:卓小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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