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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8月25日至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赴无锡,全程观摩了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庭审,并组织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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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众多,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错综复杂,资金交往密集,诈骗手段多种多样,被告人翻供、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于颖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和庭审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讯问,有力揭示不实辩解,并结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大量在案证据为基础,运用多媒体方式分组进行举证、质证,清晰呈现案件全貌;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启示等方面充分阐明定案依据、认定思路和量刑建议,情理法交融开展法庭教育。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精准分析、有效应对,以专业功底、严密逻辑、自信表现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获得旁听人员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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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无锡市申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盛青松认为,公诉人庭审表现可圈可点,通过一系列讯问、举证以及辩论,充分揭露诈骗犯罪本质。庭审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准备十分充分;证据展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指控逻辑严密;法庭教育深刻有力,寓教于审,为旁听群众提供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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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大代表、无锡市美术家协会主席周胜荣认为,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全面、系统地呈现了案件证据材料,前后呼应,逐步推进,不仅准确还原了案件事实,也使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被告人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诈骗巨额财物的全过程,增强了庭审的现场感和代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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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来红认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科学划分诈骗情形,依据不同诈骗模式精准指控,展现出优秀的证据组织能力和清晰的指控思路,也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对本案的出庭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围绕出庭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针对庭审存在的问题,给出中肯精准的意见,为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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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乐表示,该案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力度大,及时发现了遗漏犯罪事实,证据收集比较到位。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起诉书格式规范、审查报告内容完整。建议起诉书对犯罪事实的表述更加清晰,审查报告对证据的摘录更加完整,证据分析更加精准,对争议焦点的回应更加全面、充分,并完善追赃挽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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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肖智伶认为,整个庭审完整、顺利,公诉人讯问和举证质证表达清晰、应对从容、节奏流畅,庭前准备充分,基本功扎实,做到了理性、平和、规范。建议讯问环节更多结合在案证据揭示被告人辩解的不合理性,举证质证环节结合每一笔犯罪事实的资金去向证实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展示微观证据细节,增强PPT示证的协同性、辅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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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蔡燕南认为,该案囊括了一般诈骗的多种形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公诉人在庭前进行了充分准备,整个庭审达到了预期效果。建议在公诉意见中优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庭教育的布局排序,针对不同诈骗类型进行深入的分析说理,在公诉意见中对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的争议内容进行充分回应,并强化类案检索、优化规范性文件的引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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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组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印仕柏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重点突出、焦点突出、着装规范、语言流畅、逻辑严谨、气场强大、充满自信,高质效地完成了出庭工作。同时,他也指出了庭审中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印仕柏认为,一个优秀的公诉庭,应当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公诉人扎实的法律功底、极高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心的庭前准备、出色的临场发挥和娴熟的出庭技巧,把证据搞明白、把事实讲清楚、把道理说透彻,始终做到“三个善于”,实现“三个效果”,高质效履行好国家公诉人的职责使命。希望江苏检察、无锡检察按照更高标准不断提升出庭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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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莅临指导以及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无锡市检察机关将把此次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有力契机,持续抓紧抓实评议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坚决扛起评议意见整改的重大责任,切实促进公诉“核心战斗力”建设,自觉践行“三个善于”,努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无锡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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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书华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已经在江苏开展评议4次,每次都为我们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供针对性的“诊疗方案”,既有“点赞”也有“点穴”,为我们精准把脉,体现了对江苏检察工作的深切关怀和有力支持。提升公诉出庭能力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最高检评议活动为契机,将评议与整改密切结合,从“庭上”问题反思“庭下”工作,持续加强出庭能力建设,确保评议“后半篇文章”落地落实。
来源:市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市院重大犯罪检察部
【第25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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