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有200万,算是给你的零花钱。”
面对迪拜巨富的慷慨,我这个从山村走出的穷女孩,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共赴宴会的邀请。
我以为这是通往天堂的门票,没想到归来时已半身不遂,奄奄一息。
在她醒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声音嘶哑得像是两片砂纸在摩擦。
却清晰地传到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让所有人都瞬间瞪大双眼,呆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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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叫赵月,我的童年,在爸妈给我做的热汤面里,是热气腾腾的,带着一股浓浓的香油味。
我们家在山坳坳里的赵家村,那是个穷得只剩下石头和土疙瘩的地方。
那时候,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像山里的溪水,虽然不宽,但清澈见底,能缓缓地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可老天爷,好像见不得我们这么舒坦。
那年我才十七岁,一场半夜从邻居家烧起来的大火,借着秋天的干风,疯了一样地扑了过来,很快就把我们家那三间土坯房,连同还在睡梦中的我爸妈,都一起吞了进去。
大火被扑灭的时候,天都快亮了,我们家,只剩下了一片焦黑的废墟。
我抱着我妈从火场里抢出来的那床烧焦了半边的被子,成了孤儿。
从镇上闻讯赶来的叔叔婶婶,抱着我哭得惊天动地,捶胸顿足,说我以后就是他们的亲闺女,有他们一口吃的,就绝对不会让我受半点委屈。
村里人都夸他们心善,有情有义,在那种时候,我也天真地以为,我只是换了个地方,继续当个有爹娘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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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错了,错得离谱。
他们名正言顺地住进了我家用我爸的抚恤金新盖的房子,把我爸妈留下的那点微薄的积蓄,全都收了过去,美其名曰,“你年纪小,怕你被人骗了,叔婶先替你保管”。
给我的,是他们孩子穿剩下的、洗得发白的旧衣服,和永远也吃不饱的、带着馊味的冷饭。
村里人的风言风语,也从最初的同情,变成了幸灾乐祸的围观。
“你看那赵月,没了爹妈,跟个受气小媳妇似的,可怜见的。”
“话不能这么说,她叔婶肯收留她就不错了,仁至义尽了,还想咋样?当千金小姐一样供着啊?”
这些话,像一把把淬了毒的、无形的刀子,一刀一刀地割在我心里。
我把所有的委屈都咽进了肚子里,我告诉自己要忍,等我长大了,等我能自己挣钱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起夜,无意中听到叔叔婶婶在屋里商量,那声音,比冬天的寒风还要冷。
“邻村那个五十多岁的王屠夫,死了老婆,想再娶一个,说是只要肯嫁,彩礼给八千块,一分不少。”是婶婶的声音,充满了算计。
“那敢情好啊,”叔叔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压抑不住的贪婪,“赵月那丫头也长开了,虽然年纪小点,但屁股大,一看就能生养。等拿到钱,正好给咱家小宝在镇上买房娶媳妇。”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刻,都凝固了,从头凉到了脚。
原来在他们眼里,我不是他们的亲人,我甚至不是一个人,我只是他们眼里一件可以换钱的货物。
我没有哭,也没有像个傻子一样冲进去跟他们对质。
当天晚上,我就背着我爸妈留给我的那个旧书包,里面装着我所有的课本和几件实在舍不得扔的破衣服,趁着所有人都睡熟的夜色,从后窗户爬了出去,头也不回地逃离了那个我生活了十七年,却已经变得比冰窖还要冷的地方。
02
我揣着兜里仅有的、平日里偷偷攒下的几十块钱,坐上了开往省城的绿皮火车。
大城市的繁华和喧嚣,让我眼花缭乱,也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无助,我就像一滴掉进油锅里的水,瞬间就被蒸发得无影无踪。
我找过餐馆,想洗盘子,老板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我没身份证,像防贼一样地把我赶了出去。
我找过工地,想去搬砖,工头嫌弃地看着我这瘦弱的身子板,嘲笑说风大点都能把我吹跑。
那段时间,我睡过公园的长椅,也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趴过桌子,饿极了,就去超市门口捡别人不要的菜叶子。
就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我遇到了林霞。
她和我一样,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在一家小餐馆当服务员,她看到我可怜,就把我带回了她在城中村租的那个小单间,给我一口热饭吃,还帮我一起想办法。
她成了我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唯一的光。
为了活下去,也为了不拖累林霞,我用她借给我的钱,置办了一套简陋的行头,在人来人往的夜市,摆起了小吃摊,卖我妈生前最拿手的鸡蛋灌饼。
也许是老天爷可怜我,我的手艺好,人也勤快,从不缺斤短两,生意竟然慢慢地好了起来。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他,那个像一道光一样,照进我黑暗人生的男人。
他第一次来我的摊位,是开着一辆我连牌子都叫不上来的、擦得锃亮的黑色轿车。
车就停在烟熏火燎的夜市路边,和他那一身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西装一样,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他很有礼貌,不像别的客人那样大声吆喝,只是安静地站在摊位前,等我忙完手里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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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来一个鸡蛋灌饼,多加个蛋,多放点辣。”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又有磁性,像大提琴一样。
从那天起,他成了我摊位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来。
他每次来,都开着不一样的豪车,穿的衣服,戴的手表,也都是我只在电视和杂志上见过的牌子。
他话不多,但总会微笑着问我累不累,生意好不好,还会夸我的手艺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还好。
他看我的眼神,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和欣赏,我那颗因为生活磨难而变得坚硬的心,开始不受控制地、剧烈地跳动起来。
林霞很快就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她不止一次地,在收摊后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警告我。
“月月,我跟你说,那种开豪车的有钱人,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她一脸严肃,“他来吃你的灌饼,就是觉得新鲜,就像城里人吃惯了大鱼大肉,偶尔想尝尝路边摊的滋味。你可千万别当真,不然最后受伤的肯定是你自己。”
可那时候的我,已经被那种突如其来的关心和温柔冲昏了头脑。
我听不进她的话,甚至觉得,她是嫉妒我,她自己找不到有钱的男朋友,就见不得我好。
“你是我朋友吗?你就不能盼我点好?”我第一次跟她吵架,声音尖利得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你怎么知道他不是真心的?有钱人就不能有真感情吗?你就是觉得我只配一辈子在这里摊煎饼!”
林霞被我气得说不出话,眼圈都红了,最后只是失望地看了我一眼,说:“赵月,你好自为之吧,以后有你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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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关系,因为那个男人,降到了冰点。
而我和那个男人却走得越来越近。
03
他叫陈晋城,生意做得很大,不光在国内有自己的公司,连在遥远的中东,那个据说遍地是黄金的城市迪拜,都有他的产业。
他告诉我,他是被我身上那股不服输的、顽强的韧劲儿给吸引了。
他说,他见过太多虚伪做作的名媛淑女,只有我,像一朵开在尘埃里的野蔷薇,虽然沾着泥土,却带着最原始、最动人的生命力。
我信了,我相信了他说的每一个字,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被王子选中的、独一无二的灰姑娘。
那天,他带我去了一家能俯瞰整个城市夜景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预约的旋转餐厅。
在悠扬的钢琴曲和璀璨的星光灯火下,他从一个精致的皮夹里,拿出了一张纯黑色的、看起来就很有分量的银行卡,姿态优雅地推到了我的面前。
“月月,过几天,我要回迪拜总部参加一个很重要的商业宴会,我希望,你能作为我的女伴,陪我一起出席。”
我紧张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手心里全是汗。
“我……我能行吗?那种场合,我什么都不懂,会给你丢人的。”
他看着我,笑了笑,那眼神里满是宠溺,仿佛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没关系,你什么都不用做,也什么都不用说,只要安安静-静地待在我身边,对我微笑就够了。”他用手指,轻轻地点了点那张卡,“这里面有200万,算是给你的零花钱,去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做个头发,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好吗?”
200万!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像有无数个烟花在里面同时炸开,一片空白。
我这辈子,别说见过,就是想都没敢想过这么多钱,这笔钱,足够我在老家盖十栋楼房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英俊、多金又温柔的男人,看着他那双深邃得仿佛能把人吸进去的眼睛,我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最幸福的女人。
林霞那些“你会被骗”的警告,此刻显得那么可笑,那么苍白无力。
我毫不犹豫地收下了那张卡,也重重地点头,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辞掉了那个烟熏火燎的、让我起早贪黑的小吃摊。
我拿着那张仿佛有无穷魔力的卡,走进了以前连门都不敢进的、金碧辉煌的奢侈品店,把那些我曾经隔着橱窗羡慕地看了无数遍的衣服、鞋子、包包,眼都不眨地全都买了回来。
当我穿着一身最新款的香奈儿套装,拎着爱马仕的包,回到我和林霞合租的那个、只有十几平米的小单间时,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赵月,你真的想好了?你真的要跟他走?”她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眼神里满是担忧。
“当然。”我从新买的钱包里,抽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扔在她的床上,“林霞,这些钱给你,算是我这些年对你的感谢。以后,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你没必要再为我操心。”
我看到了她眼里的受伤和失望,但我已经不在乎了。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看着脚下越来越小的城市,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我以为,我的人生,从此就要摆脱泥泞,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可我做梦也想不到,那架飞机,飞向的不是天堂,而是比我经历过的所有苦难,加起来还要可怕无数倍的、真正的地狱。
04
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
林霞再也没有收到赵月的任何消息。
她发过去的微信,石沉大海,打过去的电话,永远都是“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的冰冷女声。
她心里的怨气和失望,渐渐被一种越来越浓烈的不祥预感所取代。
她开始害怕,开始后悔,后悔那天吵架时,自己话说得太重,后悔没有死死地拉住赵月,哪怕是跟她大闹一场,也比现在这样生死未卜要好。
这天晚上,林霞公司临时加班,等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城中村那个小巷子时,已经快午夜十二点了。
当她走到自家门口时,却发现门口的台阶上,蜷缩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还散发着一股奇怪的馊臭味。
她以为是邻居扔的垃圾,或者是谁家的流浪猫,心里有些厌烦,就没太在意。
可当她掏出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那团东西,却发出了一声极其微弱的、像是小猫临死前的、痛苦的呻吟声。
林霞吓了一大跳,连忙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朝地上一照。
借着惨白的光,她看清了,那不是什么垃圾,也不是什么流浪猫。
那是一个人。
一个穿着破烂不堪的、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脏衣服,头发像一团枯草,浑身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馊臭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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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霞壮着胆子,用手机的光,照亮那张布满污垢和青紫伤痕的脸时,她整个人,如同被一道看不见的闪电劈中,瞬间僵在了原地,手脚冰凉。
是赵月!
是那个几个月前,还穿着一身名牌,化着精致的妆,光鲜亮丽地对她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的赵月!
“月月!你怎么了?月月!你醒醒啊!”林霞的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她发疯一样地扑过去,想要扶起赵月,可她的手刚一碰到赵月的身体,就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她这才发现,赵月的一半身子,都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扭曲着,软绵绵的,没有任何力气,像是被人硬生生打断了骨头一样。
她半身不遂了!
巨大的恐惧和震惊,让林霞的大脑一片空白,几乎要晕厥过去。
但她还是强撑着,用颤抖得几乎握不住手机的手,用尽全身力气,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后又哆哆嗦嗦地拨通了110。
医院里,刺鼻的消毒水味,充斥着每一寸空气。
赵月被紧急送进了急救室,林霞像个被抽走了魂的木偶一样,蹲在抢救室门口冰冷的地面上,哭得撕心裂肺。
警察来了,向她询问情况,可她除了知道赵月去了一个叫迪拜的地方,是跟着一个叫陈晋城的男人走的,其他的一概不知。
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急救室的灯终于灭了。
赵月被推了出来,医生说,命是保住了,但因为严重的脊椎和神经损伤,她的右半边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以后,恐怕都要在轮椅上度过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所有人的焦急等待中,赵月的眼皮,终于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微地、艰难地动了一下。
一名经验丰富的女警察见状,立刻俯下身,用尽可能温柔的声音问她:“赵月小姐,你还认识我们吗?你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吗?别怕,告诉我们,我们会为你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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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嘴唇干裂,微微张开,似乎用尽了她生命里最后的一丝力气。
她醒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声音嘶哑得像是两片砂纸在摩擦,却清晰地传到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让所有人都瞬间瞪大双眼,呆愣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