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等,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也视为对外担保。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公司不主动提供担保,确需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申请。申请企业需具备一定条件,如为互保单位、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等,且要有良好经营和偿债能力。公司为他人担保时会要求反担保,为互保单位担保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需反担保。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对担保利益和风险充分分析。担保申请人要提交申请书并提供多种资料,经办责任人需调查核实后报相关部门审核,最终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充分的不予担保。
审批程序上,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对部分担保行使决策权。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以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权要求。公司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担保风险,独立董事要发表独立意见。
在担保管理方面,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工作。公司会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被担保人未履约,公司将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同时,公司要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有保密责任。若违反规定,公司将追究有过错责任人的责任。此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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