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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购买新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能否免增值税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一家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了2025年8月8日之后新发行的国债,请问我公司购买新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能否免增值税?
答 Answer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3.国债、地方政府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因此, 你公司购买在2025年8月8日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能免增值税,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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