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给我扔出去!”
不久后,江城望族李家一夜之间七口人惨遭灭门,现场诡异,毫无线索,唯一的幸存者,竟是那条曾被嫌弃的德牧“墨影”。
正当所有警员都一筹莫展时,他从角落默默叼出的一块手表碎片,却让警长李维瞬间瞪大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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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李家在江城算得上是真正的望族,这份名望不是来自那些光鲜亮丽的现代产业,也不是靠着资本市场翻云覆雨,而是源于祖上三代人,用一根根洁白的蚕丝,一匹匹华美的锦缎,在时光里慢慢编织、沉淀下来的。
李家的老宅,不在新开发的别墅区,而在老城中心,一处闹中取静的幽深巷弄里。
青瓦白墙,雕花木窗,门口的两座石狮子,在百年的风雨侵蚀下,已经磨平了所有棱角,显得温润而威严,静静地注视着门前的车水马龙。
宅子里的空气,似乎都比外面要沉重几分,常年弥漫着一股老檀木、陈年书卷和名贵丝绸混合在一起的独特味道,这种味道闻着让人心安,也让人感到一种无形的压抑。
高大的厅堂里,挂着李家先祖的画像,他们严肃的面孔,仿佛在默默审视着这个家里每一个后代的言行举止。
李家的当家人叫李宗堂,年过六旬,但身子骨依旧硬朗,每天清晨雷打不动地在院子里打一套太极拳。
他腰板总是挺得笔直,脸上总是一种不苟言笑的神情,像极了祠堂里供奉着的那些黑漆祖宗牌位,庄重,且不容冒犯。
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李文博,小儿子李文翰,名字里寄托着“文质彬彬,翰墨书香”的期望,但两兄弟的性子却南辕北辙。
李文博完全复刻了他父亲的模子,沉稳,话少,心思重。
他从国外名校毕业后,就跟在父亲身边学着打理家族生意,如今已经是“李氏绸缎”说一不二的总经理。
他就像一台精准的机器,将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只是那双藏在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总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疲惫和难以言说的隐忍。
小儿子李文翰,则完全是另一个极端。
他爱笑,爱闹,朋友遍天下,就是对家里的生意没有半点兴趣。
他觉得那些丝绸布料,远不如跑车引擎的轰鸣声来得刺激。
他自己倒腾过酒吧,开过潮牌店,但每一次都赔得血本无归,最后都得靠家里收拾烂摊子。
在李宗堂眼里,这个小儿子就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是李家门风里最大的败笔。
这个庞大的家里,除了他们父子三人,还有李文博的妻子苏岚,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温婉女人,和他们一对刚上小学、总是怯生生的龙凤胎儿女。
再加上李文翰那位从未被李宗堂正眼瞧过的,据说是酒吧里认识的女朋友,以及常年住在家里,负责打理一切琐事的远房表姑妈。
这一大家子,不多不少,正好七口人。
一家人同住在一栋雕梁画栋的大宅里,却很少能听到欢声笑语。
每天晚餐时分,长长的红木餐桌上,只有碗筷碰撞的清脆声响,每个人都低着头,默默地吃着饭,食不言,味同嚼蜡。
李宗堂的规矩大,大到连孩子们在院子里追跑打闹,都会被他严厉的眼神制止。
在这种环境下,就连宅子里的佣人,走路都是踮着脚尖,生怕弄出一点多余的动静,惊扰了这份令人窒息的死寂。
财富对这个外人看来无比风光的李家来说,从来不是炫耀的资本,而是一副沉重无比的枷锁,牢牢地锁住了屋檐下的每一个人,让他们在衣食无忧中,慢慢失去了喜怒哀乐的表情。
02
墨影的出现,是这个压抑得像座坟墓的家里,唯一的一次意外,也是唯一一次鲜活的生命闯入。
那是一个深秋的雨夜,李文翰又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被朋友用出租车送到了巷子口。
他摇摇晃晃地往家门口走,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让他有了一丝清醒。
就在他准备摸钥匙开门时,墙角的阴影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像小猫一样的呜咽声。
借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他看到一只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的黑色小狗,看起来只有两三个月大,黑色的皮毛紧紧贴在身上,显得瘦骨嶙峋。
它的一条后腿不自然地扭曲着,还在微微渗着血,显然是被车撞了,又被狠心的主人遗弃在了这里。
那小狗的眼神,又黑又亮,像两颗被雨水洗过的黑曜石,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他。
那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痛苦,也带着一丝渺茫的、对生命的渴望。
李文翰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
他自己也像条丧家之犬,不被父亲喜欢,不被兄长理解,在这个家里,他甚至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他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也顾不上那小狗满身的泥水,一把就将它抱在了怀里,用自己昂贵的外套将它裹住,踉踉跄跄地就往屋里走。
第二天清晨,当李宗堂在院子里打着太极拳,看到李文翰房间门口,那只被包扎好伤口,正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的黑色小土狗时,他缓缓收了拳,脸色瞬间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这是什么东西?”李宗堂的声音不大,却像一块冰,狠狠地砸在了清晨微凉的空气里。
李文翰打着哈欠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父亲的脸色,残留的酒意立马醒了一半。
“爸,我昨晚在门口捡的,它受伤了,我看它实在可怜。”他一边解释,一边蹲下去护住那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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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李家的门楣,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吗?”李宗堂的声音提高了几分,“立刻,马上,把它给我扔出去!”
“它不是阿猫阿狗,它很通人性!”李文翰的犟脾气也上来了,梗着脖子反驳道,“你看它多乖,一声都不叫。我给它取名叫墨影,以后它就养在我房里,我保证绝不给您添乱。”
“添乱?”李宗堂被气得笑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还嫌自己给这个家添的乱不够多吗?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废物,还想养条狗?我们李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父子俩的争吵声,像一块石头,投进了李家大宅这潭死水里。
大哥李文博闻声赶来,看到这副剑拔弩张的场景,立刻皱紧了眉头。
“文翰,别跟爸顶嘴,爸也是为你好。家里有规矩,你这样做,让爸很难办。”他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话里话外都在维护父亲的权威。
“我不!”李文翰红着眼,像一头被激怒的幼狮,“从小到大什么都听你们的,这一次,我就要自己做主!你们谁都别想动它!”
那天的争吵,最后是不了了之。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向来说一不二的李宗堂,最终没有坚持让人把墨影扔出去。
总之,墨影就这么留下了,成了这个家里,一个特殊又尴尬的存在。
它就像李文翰的影子,只亲近他一个人,对其他人,包括给它喂食的佣人,都始终保持着警惕而疏离的距离。
六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墨影从一只瘦弱的流浪小狗,长成了一头体格健壮、威风凛凛的德国牧羊犬。
它身上的毛色,乌黑发亮,在阳光下,像一匹最顶级的黑色绸缎。
它依然沉默寡言,但那双越发深邃的眼睛,却仿佛能洞察这个家里所有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暗流涌动。
03
惨案发生的那天晚上,江城也下着一场瓢泼大雨,和六年前墨影被捡回来的那个夜晚,惊人地相似。
豆大的雨点,像无数冰冷的石子,疯狂地敲打着李家大宅厚重的琉璃瓦,发出沉闷而压抑的“噼啪”声响,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哭泣。
墨影显得有些焦躁不安,它在李文翰的房门口来回踱步,喉咙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呜咽声,似乎预感到了某种看不见的危险正在逼近。
李文翰今天难得没有出门,他正坐在书桌前,对着一堆财务报表发愁。
那是他大哥李文博硬塞给他的,美其名曰让他学习公司的业务,实际上里面的窟窿和陷阱,比蜘蛛网还密集。
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起身走到墨影身边,安抚地揉了揉她油亮的脖颈。
“没事的,墨影,不就是下个雨嘛,别怕,有我呢。”
就在这时,院子里传来一阵极其轻微的、不同寻常的金属摩擦声,像是有人在用工具撬动着沉重的铁艺大门。
李文翰的动作停住了,他侧耳倾听,但那声音很快就消失在了愈发密集的雨声里。
“可能是风太大,吹动了什么东西吧。”他自言自语道,并没有真正放在心上。
然而,墨影的身体却瞬间绷成了一张拉满的弓,它背上的毛根根倒竖,喉咙里的呜咽声,也变成了一种充满威胁的、压抑的低吼。
真正的恐惧,是从午夜十二点钟声敲响的那一刻开始的。
墨影先是闻到了一股陌生的气味,那气味很淡,混杂在雨水的腥味和泥土的芬芳里,却带着一种让它汗毛倒竖的危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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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楼下的大厅里,猛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那声音凄厉而短促,像是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就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掐断在了喉咙里。
然后,是一阵沉重的、令人牙酸的闷响,和实木桌椅被巨大力道撞翻在地的轰然巨响。
李文翰也听到了,他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猛地站起身来,拉开房门就想冲出去。
“楼下怎么了?是不是进贼了?!”
墨影却在这一刻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它死死地咬住了李文翰的裤脚,用尽全身的力气将他往后拖拽,不让他前进半步。
它对着门外漆黑幽深的走廊,疯狂地咆哮着,那声音里充满了警告和绝望。
已经晚了。
黑暗中,几个高大魁梧的黑影,正像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从楼梯口冒了出来。
他们动作快得不可思议,手里拿着的东西,在走廊壁灯昏黄的光线下,泛着令人心悸的金属冷光。
后面的事情,墨影是在极度的恐惧和刻骨的混乱中经历的。
它只记得,李文翰把它死死地护在了身后,对着那些沉默逼近的黑影大声地嘶吼着,质问着。
它记得,那些黑影一言不发,空气中迅速弥漫开一股浓郁得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它记得,自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狠狠撞开,身体飞出去,撞在了墙上,眼冒金星。
然后,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到了此生都无法忘记的、最血腥的一幕。
最后,当其中一个黑影提着还在滴血的凶器,一步步向它走来时,墨影凭着动物最原始的求生本能,倒在了血泊之中。
它将身体蜷缩起来,紧紧闭上眼睛,甚至连呼吸都放到了最轻微、最难以察觉的程度。
那个高大的黑影走过来,用沾满鲜血的靴子尖,轻轻地碰了碰它的身体,似乎在确认它是否真的死了。
墨影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膛,但它没有动,哪怕是一根脚趾头都没有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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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影似乎对一条死狗失去了兴趣,含糊地咕哝了一句什么,便转身离开了。
整个李家大宅,又重新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窗外的雨声,还在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这座已经变成人间地狱的百年豪宅。
04
第二天,当第一缕苍白的阳光艰难地穿透乌云,照进这座被血色彻底浸染的豪宅时,负责每天给李家送新鲜蔬菜的佣人张妈,发现了这恐怖绝伦的人间地狱。
尖锐的警笛声,很快就划破了江城清晨的宁静,也震惊了这座安逸已久的城市。
负责这起性质极其恶劣的特大凶杀案的,是市刑警队的队长,李维。
李维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常年的户外工作让他皮肤黝黑,眼神锐利得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鹰,在警队里向来以心细如发和手段狠辣著称,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
他站在李家大厅的门口,看着里面七倒八歪、死状各异的尸体,和满地已经凝固成暗褐色的鲜血,眉头死死地拧成了一个疙瘩。
现场太惨烈了,七名受害者,从年过六旬的老人到不满十岁的孩童,无一幸免。
所有人,几乎都是被重型利器一击致命,凶手的手段干净利落到了冷酷的程度,显然是职业杀手。
更让从警二十年的李维感到心惊的是,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没有指纹,没有脚印,遍布豪宅的监控系统也被从物理层面完全破坏了。
这群凶手,就像一群来自地狱的幽灵,来无影,去无踪,只留下了死亡和恐惧。
“队长,所有受害者身份都已经确认了,李家上下,一共七口人,全部遇害。”一个年轻的警员走过来,脸色发白地低声报告,声音里还带着一丝颤抖。
李维点了点头,目光像探照灯一样,在狼藉的现场缓缓扫视,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突然,他的目光停在了大厅角落那座巨大的落地钟的阴影里。
在那里,一头体型庞大的黑色德牧,正蜷缩成一团,浑身都在无法抑制地微微发抖,它乌黑的毛发上,也沾满了已经干涸的、不知是谁的血迹。
“那里还有一条狗,是活的!”李维压低了声音,沉声说道。
两个荷枪实弹的警员立刻警惕地端起枪,慢慢围了过去,生怕那条狗在经受了如此巨大的刺激后,会突然暴起伤人。
但那条叫墨影的德牧,只是缓缓抬起头,用一双充满无尽悲伤和极度恐惧的眼睛,看了看他们,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的意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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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挥了挥手,示意手下人不要轻举妄动,他自己则慢慢地走了过去。
他能看出来,这条狗是这起惨案的唯一幸存者,也是唯一的“目击证人”。
墨影看着李维慢慢靠近,他从角落里挣扎着站了起来,动作因为僵硬而显得有些迟缓。
它没有叫,只是静静地看着李维,然后,它做出了一个让在场所有警察都意想不到的举动。
他转身,拖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地,走到了大厅里那座用来分隔空间的、沉重的红木玄关柜旁边。
它低下头,用鼻子在布满灰尘的柜子底下不断地嗅着,然后伸出爪子,执着地往里面刨着什么。
很快,一个被它用嘴巴小心翼翼叼着的小东西,被它从黑暗的角落里带了出来。
墨影走到李维面前,把嘴里的东西,轻轻地、仿佛是献祭一般地,放在了他脚下的地板上。
那是一块破碎的手表残片,只有成年人的指甲盖那么大,上面还带着一点点细碎的玻璃碎渣,在从门口透进来的光线下,闪着微弱的光。
一个年轻警员想上前将证物收起来,李维却摆了摆手,自己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将那块小小的碎片捏了起来。
他把碎片拿到眼前,借着光线,仔细地端详着。
碎片很小,看起来就是一块普通高档手表的表盘残骸,上面只有一个模糊不清的品牌标志的末端字母。
李维看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妥之处,这似乎只是凶手在与受害者搏斗中,无意间磕碰留下的,除了能证明凶手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外,价值似乎并不大。
他刚想把这块碎片放进证物袋里,交给技术科的同事去分析。
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身体猛地僵住了。
阳光以一个极其奇特的角度,恰好照射在了那块碎片的金属边缘上,一道几乎细微到看不见的划痕,在那一刻,诡异地反射出了一丝异样的光芒。
李维的瞳孔,在刹那间收缩到了极致,他举着碎片的手,像被冻结了一样,停在了半空中。
整个人如同被施了定身法,呆愣在了原地。
周围的警员看到队长这副反常的模样,都有些不知所以,面面相觑。
“队长?怎么了?这块碎片有什么问题吗?”他最信任的副手忍不住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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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没有回答,他死死地盯着手里的那块碎片,他猛地抬起头,声音里带着一丝因极度激动而产生的、压抑不住的颤抖,对着身边的警员低吼道:
“我找到线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