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纪委监委8月25日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段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段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中违规为亲属谋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谋利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受让、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段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段志刚(资料图)
段志刚,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湖南耒阳人。
曾任耒阳市副市长,耒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耒阳市市长,衡阳市江东区委书记,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等职。
2006年任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任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今年4月被查,至此番被开除党籍。
来源:白鹭洲知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