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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8月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38,000元。公司经营宗旨为“实力为先、诚信为本、执行制胜”,经营范围涵盖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等多个领域。
股份相关规定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一元。公司发起人包括段佩璋、段佩瑜等,认购股份数从21万股到1839万股不等,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出资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93,338,000股,均为普通股。
在股份增减和回购方面,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等。
关于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股东和股东会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等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职权。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需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此次章程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的组织和行为,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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