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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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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国家信访局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人民群众无处申冤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是,目前的国家信访局实质上就是一个中转局,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把上访的案件一级一级地向下转,最后还是转回当地查处,甚至被转到被举报人手里。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访民说,你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是要转回来由当地查处。这无形中造成老百姓状告无门,导致一些遭遇不公的人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社会的极端举动;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是要转回来由当地查处。”这句基层官员的“狂言”,戳破了当前信访救济渠道的现实困境,更折射出群众在维权路上的无奈与绝望。当信访制度沦为“中转游戏”,当司法防线出现裂痕,公平正义的失守不仅催生极端行为,更侵蚀着社会根基与政权公信力。唯有重构信访与司法的救济逻辑,筑牢正义底线,才能让“状告无门”成为历史。一、信访之困:从“桥梁纽带”到“转办循环”的失灵国家信访局本应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是群众权益受损后的“最后救命稻草”。但现实中,“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异化为“层层转办、原地转圈”的困局——上访案件从中央转至省市,再到区县,最终往往回到被举报人手中,形成“自己查自己”的荒诞闭环。这种制度设计的错位,让基层官员有恃无恐,更让群众陷入“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恶性循环。单纯以“维稳”为目标的信访治理,本质是舍本逐末。不解决群众的实际利益诉求,只靠压制上访、“堵截维权”,只会让矛盾积累、怨气蔓延。当合理诉求屡屡碰壁,一些遭遇不公的群众不得不绕过法律程序,或选择“自行执法”的极端方式,或走向报复社会的绝望深渊。这种“越维越不稳”的怪圈,根源正是正义渠道的堵塞。二、司法之殇:从“最后防线”到“公信裂痕”的溃败司法本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高人民法院更应是这道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但在一些地方,司法公正正遭遇双重侵蚀:一方面,部分法官对法律“任性解读、随意裁判”,导致当事人陷入“上诉—申诉—再申诉”的无尽奔波,最终涌向信访局,让本就承压的信访系统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司法腐败的阴影挥之不去,“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顺口溜至今未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仍有生存空间,甚至出现“该判的不判、该纠的不纠”的枉法现象。司法不公的危害远超个案本身。它让无辜者身陷囹圄,让作恶者逍遥法外;它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摧毁着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当司法结果沦为“惩善扬恶”的工具,社会风气便会向“以恶制恶”倾斜——有人求助“黑社会”解决纠纷,有人用极端暴力宣泄绝望。正如历史所警示: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让百姓对朝廷冷眼旁观,最终加速了政权崩塌。司法腐败从来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关乎人权、人命与人心的根本问题。三、破局之道:重构救济逻辑,筑牢正义底线解决“状告无门”的核心,在于打破“下级查上级、自己查自己”的制度悖论,构建“上级直管、公正高效”的救济体系。对信访工作而言,国家信访局需跳出“中转局”定位,对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地方权贵的案件,应协调国务院部委、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直接介入查处,而非简单转办。初期工作量或许增大,但“中央直管”的威慑力将倒逼地方不敢妄为,从源头减少上访需求。对司法系统而言,最高人民法院需强化“终极纠错”职能,对上诉、申诉案件应直接审理,而非动辄发回地方重审。让地方法院“自己改判自己”,本质上违背程序正义;唯有上级法院直接介入,严格追责枉法者,才能遏制“任性裁判”,让地方司法不敢偏离公正轨道。更深层的破局,在于重塑“维权即维稳”的治理理念。党和政府必须明确:任何以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的“稳定”都是幻象。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领导,对不公裁判、冤假错案及时纠偏,绝不能让“司法独立”异化为“独立王国”;对不作为、乱作为、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以“零容忍”态度守护司法纯洁性。四、正义底线:当公力救济失灵,不可剥夺最后的缓冲法律的终极意义是保护人民,而非制造绝望。当公力救济彻底失灵,当求助无门成为常态,社会便会失去最后的缓冲。这正如“紧急避险权”的法理——被追杀者可抢车逃生,是法律赋予的生存底线;同理,当群众在司法与信访渠道中耗尽所有希望,也应有“最后的正义出口”。我以前提议法律应当允许“状告无门者自行执法”,绝非鼓励私刑,而是对“公力救济失灵”的警示与补救。它既是对权贵滥权的威慑,更是对执政者的倒逼:唯有让司法公正触手可及,让信访渠道真正畅通,才能让“自行执法”失去存在的土壤。司法公正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生死题”——它牺牲的是少数权贵的私利,赢得的是整个政权的民心;它守护的是个体的尊严,维系的是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铁律穿越千年依然鲜活。让信访不再是“转办游戏”,让司法真正成为“正义屏障”,让每一个群众在遭遇不公时都能看到希望,才能筑牢党执政的民心根基,让社会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稳步前行。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中华: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



国家信访局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人民群众无处申冤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是,目前的国家信访局实质上就是一个中转局,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把上访的案件一级一级地向下转,最后还是转回当地查处,甚至被转到被举报人手里。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访民说,你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是要转回来由当地查处。这无形中造成老百姓状告无门,导致一些遭遇不公的人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社会的极端举动;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是要转回来由当地查处。”这句基层官员的“狂言”,戳破了当前信访救济渠道的现实困境,更折射出群众在维权路上的无奈与绝望。当信访制度沦为“中转游戏”,当司法防线出现裂痕,公平正义的失守不仅催生极端行为,更侵蚀着社会根基与政权公信力。唯有重构信访与司法的救济逻辑,筑牢正义底线,才能让“状告无门”成为历史。

一、信访之困:从“桥梁纽带”到“转办循环”的失灵

国家信访局本应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是群众权益受损后的“最后救命稻草”。但现实中,“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异化为“层层转办、原地转圈”的困局——上访案件从中央转至省市,再到区县,最终往往回到被举报人手中,形成“自己查自己”的荒诞闭环。这种制度设计的错位,让基层官员有恃无恐,更让群众陷入“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恶性循环。

单纯以“维稳”为目标的信访治理,本质是舍本逐末。不解决群众的实际利益诉求,只靠压制上访、“堵截维权”,只会让矛盾积累、怨气蔓延。当合理诉求屡屡碰壁,一些遭遇不公的群众不得不绕过法律程序,或选择“自行执法”的极端方式,或走向报复社会的绝望深渊。这种“越维越不稳”的怪圈,根源正是正义渠道的堵塞。

二、司法之殇:从“最后防线”到“公信裂痕”的溃败

司法本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高人民法院更应是这道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但在一些地方,司法公正正遭遇双重侵蚀:一方面,部分法官对法律“任性解读、随意裁判”,导致当事人陷入“上诉—申诉—再申诉”的无尽奔波,最终涌向信访局,让本就承压的信访系统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司法腐败的阴影挥之不去,“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顺口溜至今未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仍有生存空间,甚至出现“该判的不判、该纠的不纠”的枉法现象。

司法不公的危害远超个案本身。它让无辜者身陷囹圄,让作恶者逍遥法外;它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摧毁着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当司法结果沦为“惩善扬恶”的工具,社会风气便会向“以恶制恶”倾斜——有人求助“黑社会”解决纠纷,有人用极端暴力宣泄绝望。正如历史所警示: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让百姓对朝廷冷眼旁观,最终加速了政权崩塌。司法腐败从来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关乎人权、人命与人心的根本问题。

三、破局之道:重构救济逻辑,筑牢正义底线

解决“状告无门”的核心,在于打破“下级查上级、自己查自己”的制度悖论,构建“上级直管、公正高效”的救济体系。

对信访工作而言,国家信访局需跳出“中转局”定位,对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地方权贵的案件,应协调国务院部委、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直接介入查处,而非简单转办。初期工作量或许增大,但“中央直管”的威慑力将倒逼地方不敢妄为,从源头减少上访需求。

对司法系统而言,最高人民法院需强化“终极纠错”职能,对上诉、申诉案件应直接审理,而非动辄发回地方重审。让地方法院“自己改判自己”,本质上违背程序正义;唯有上级法院直接介入,严格追责枉法者,才能遏制“任性裁判”,让地方司法不敢偏离公正轨道。

更深层的破局,在于重塑“维权即维稳”的治理理念。党和政府必须明确:任何以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的“稳定”都是幻象。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领导,对不公裁判、冤假错案及时纠偏,绝不能让“司法独立”异化为“独立王国”;对不作为、乱作为、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以“零容忍”态度守护司法纯洁性。

四、正义底线:当公力救济失灵,不可剥夺最后的缓冲

法律的终极意义是保护人民,而非制造绝望。当公力救济彻底失灵,当求助无门成为常态,社会便会失去最后的缓冲。这正如“紧急避险权”的法理——被追杀者可抢车逃生,是法律赋予的生存底线;同理,当群众在司法与信访渠道中耗尽所有希望,也应有“最后的正义出口”。

我以前提议法律应当允许“状告无门者自行执法”,绝非鼓励私刑,而是对“公力救济失灵”的警示与补救。它既是对权贵滥权的威慑,更是对执政者的倒逼:唯有让司法公正触手可及,让信访渠道真正畅通,才能让“自行执法”失去存在的土壤。司法公正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生死题”——它牺牲的是少数权贵的私利,赢得的是整个政权的民心;它守护的是个体的尊严,维系的是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铁律穿越千年依然鲜活。让信访不再是“转办游戏”,让司法真正成为“正义屏障”,让每一个群众在遭遇不公时都能看到希望,才能筑牢党执政的民心根基,让社会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稳步前行。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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