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首航高科遭证监会处罚,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2025年5月3日首航高科(002665)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在2023年12月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调查,首航高科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
2019年至2020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提供资金,用于京津荣创归还贷款等用途。2019年至2020年累计发生13.9亿元。
然而,对于提供担保事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首航高科相关定期报告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首航高科董事长黄文佳,董事、副总经理黄卿义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黄卿乐、高峰,财务总监王剑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证监会对公司及以上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1640万元罚款。鉴于黄文佳、黄卿义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分别采取了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8月9日黄文佳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所持有的6777268股股份,因股票质押回购违约被司法拍卖,在2023年12月14日完成股份过户。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被甘肃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外,首航高科此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在2024年8月7日被终止上市。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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