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九大”党章确定的毛主席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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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林彪办公室主任,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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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果:空军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反革命组织“联合舰队”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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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特殊的政治环境,为林彪快速上位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为其结党营私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在妻儿的裹挟下,在同党的推动下,林彪那颗隐藏已久的权力野心急剧发酵。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一党妄想设立国家主席的闹剧被主席揭穿。受到打击和疏远后,感觉接班登极的希望已经破灭,于是铤而走险,武装叛乱。未想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彪一党的暗杀图谋,被毛主席慧眼识破,阴谋破产。
1971年9月,林彪集团在谋害毛主席的未遂后,决定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后又临时决定外逃苏联。
9月12日深夜11时30分,住在北戴河疗养院的林彪、叶群、林立果等不顾警卫部队的阻拦,乘车赶往海军山海关机场,强令256号专机起飞,仓皇外逃。13日,飞机在蒙古的温都尔汗坠落,林彪、叶群、林立果等一同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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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林彪、叶群的党籍。
1981年1月25日,林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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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
九届二中全会上,陈伯达为了帮林彪上位不遗余力,大声呼号,尤其是极力鼓吹“天才论”,遭到毛主席严词斥责,被责令检讨。会后,全国掀起了批陈整风运动。1970年10月18日,陈伯达回到北京后被监禁。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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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陈伯达作为林彪、江青集团的十名主犯之一,被押上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1981年1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88年10月17日,陈伯达刑满释放,1989年9月20日因患心肌梗塞在家中去世。
黄永胜: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军总参谋长,上将军衔。军委办事组成员。
吴法宪: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中将军衔。军委办事组成员。
李作鹏: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中将军衔。军委办事组成员。
邱会作: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中将军衔。军委办事组成员。
黄吴李邱4人,站在林彪一边,反对毛主席、反对党中央,搞分裂活动。林彪叛逃之初,中央为了给他们出路,并没有立即将他们隔离审查。但他们不仅没有主动向中央交代问题,反而相互串联,销毁证据。所以,中央于1971年9月24日,对他们采取了断然措施。1973年将他们开除党籍,撤销他们党内外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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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李作鹏、吴法宪、黄永胜、邱会作
1980年11月,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1981年1月25日,四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18年不等,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83年4月26日,黄永胜于青岛保外就医时因病去世,终年73岁。
2004年10月17日,吴法宪因病逝世,享年89岁。
李作鹏,2009年1月3日去世,终年95岁。
邱会作,2002年8月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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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集团中还有一些重要成员和积极参与者,他们也因参与反革命活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如:
江腾蛟:南京军区空军政委兼空军军政委。少将军衔。
作为林彪集团策划武装政变的核心成员之一,积极参与谋害毛泽东的“571工程”计划。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9年5月8日,因疾病在北京朝阳医院去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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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国:1969年3月,任空军第四军第一政委兼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大校军衔。他积极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武装政变活动,是林立果"联合舰队"的核心成员之一。1971年9月被隔离审查。1978年4月被开除党籍。198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3年去世,终年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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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励耘: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五军政委,浙江省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大校军衔。
因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构成了参加反革命罪。1978年4月,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开除其党籍。
1982年3月,解放军军事法院对其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而按一般干部待遇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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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平: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少将军衔。
周建平因受林彪反党集团案牵连,1971年9月被免职。1981年,被免予起诉,按师职待遇安置在地方。2016年11月25日,周建平在上海逝世,享年9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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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驰: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是林立果“联合舰队”的主要成员,直接参与策划武装政变和谋害毛泽东的阴谋。
1971年9月13日,林彪出逃后,周宇驰与于新野、李伟信劫持一架直升机企图叛逃。飞机驾驶员陈修文识破其阴谋后,拒不配合,驾机返回北京怀柔,周在枪杀陈修文后开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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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野: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处长。林立果“联合舰队”成员,积极参与林彪集团的反革命活动,参与起草“571工程”纪要等文件。1971年3月至9月,他曾九赴杭州为刺杀毛泽东“探路”。1971年9月13日,随周宇驰劫持直升机叛逃未遂,开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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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信:林立果秘书,“联合舰队”成员。在周宇驰等人自毙后被抓获,被依法判刑15年。出狱后成为著名建筑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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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沛丰:林彪的秘书,长期跟随林彪,参与其反革命活动。
1971年9月13日,随林彪等人乘256号专机出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机身亡。
需要说明的是,有少数军队系统(包括三总部和部分军区)的人员,因与林彪集团存在某种牵连,或在某些特定事件中表现出倾向性,后来被审查处理,包括停职审查、调离岗位、党纪军纪处分等,但并不说明他们参与了林彪集团的反革命阴谋活动。他们不是罪犯,所以,还是应当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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