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港口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创建“法治先'枫'·护航港城”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指导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党建赋能矛盾纠纷调解新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2025年,指导调解组织、调解员通过先行调解化解纠纷1049件。
8月13日,在港口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随着各方企业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短短七天内依托“诉前保全+先行调解”的模式“一揽子”成功化解,既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是港口区人民法院党建引领先行调解工作的生动体现。
工程欠款起纠纷
2014年,被告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告广西A消防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与《消防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由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将消防施工工程和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广西A消防有限公司。
2021年,被告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又与原告广西B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查验合同》,约定由广西B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为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上述工程的消防查验服务。
2022年,原告广西A消防有限公司与广西B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与服务,但被告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仍有部分工程款逾期未支付给两原告。两原告多次催促无果,无奈之下向港口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同源案件“打包”调解
法院受理申请后,迅速审查案件材料,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对被告名下账户予以冻结。两原告随后依法向本院提交民事立案申请。
“我们现在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能不能先解封我们的账户,跟他们协商分期履行?”
被告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希望与原告协商付款事宜。
法官经审查发现,被告欠两原告的工程款合计300万余元,切实关系到企业正常发展经营,且三起案件“同源同质”,事实清楚且诉求一致,仅在所涉金额不同,若能通过先行调解进行化解,在快速解决纠纷的同时又能有效降低双方企业的诉讼成本,无疑是最优解。
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港口区人民法院将上述三个合同纠纷案件“打包”委派给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并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随即组织各方企业代理人开展调解,围绕本息数额、给付期限、分期还款细节等争议点,逐一梳理各方的诉求,结合案件事实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从“减少诉累、共赢发展”的角度出发,反复释法明理、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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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法官指导与调解员积极推动下,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指定日期前偿还部分欠款给两原告公司,剩余欠款分期履行。至此,三起纠纷得以高效圆满解决。
下一步,港口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以党建为纽带,深入推进“法治先'枫'·护航港城”党建品牌建设,持续完善先行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司法服务,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港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图 | 童 瑶
文 | 童 瑶
编 | 邓敏瑶
审 | 覃海云
签 | 徐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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