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按照《波茨坦公告》和国际惯例,作为受害最深重、损失最巨大的战胜国,中国有理由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
当时国民政府按照1937年的币值估算,日本至少应赔偿我国1200亿美元,相当于当时日本全国四年的生产总值。
然而,到了最后,日本并未赔偿这笔债务。
更令人意外的是,1972年,新中国高层在一次外交谈判中正式宣告,放弃了国家层面的战争赔偿要求。
那一决定当时在国内外引发了巨大震动。其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决断呢?
美国“从中作梗”
二战结束后,美国自认为其在对日作战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身份自居,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
当时国民政府虽然跻身四强,与美苏英齐名,但话语权一直最弱,在赔款事宜中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1945年,中、美、英三国发布了一份名为《波茨坦公告》的公告,其中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
仅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外,其余的用来赔偿。
接着,在美国的主导下,推行了“先期拆迁”计划。
即将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当时我国可得15%。
据国民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我国应得的首期拆迁赔偿不低于620亿美元。
可我国实际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
其中,我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是两套设备。
一套是日本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另一套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
中方得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派了几位专家前去拆迁。
然而,就在我专家正在拆迁的过程中,美国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
也就是说,美国单方面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
美国为何要这么做呢?
主要是当时国际形势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美苏冷战开始,逐渐形成了对立的格局;另一方面我国开展了解放战争,打乱了美在我国的节奏。
美国为了维系其在亚太地区的权益,有意将日本作为其基地,这样一来,美国就开始偏袒日本,停止了日本对盟国的赔款。
老蒋出卖民族大义
1949年冬,我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向南推进,老蒋政权在大陆的最后据点纷纷失守。
年底,老蒋率军政机关退守台湾,宣告了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的终结。
老蒋退居到台岛后,一时间面临两大紧迫难题:
一是想争取美国对台经济援助,以确保立足。
二是继续以“中华民国政府”名义占据国际舞台,防止新中国获得外交承认。
为此,老蒋决定对日政策来一个大转弯,主动放弃对日本的战争索赔,以此换取东京的外交承认和反战同盟关系。
老蒋的算盘十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