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6月22日深夜,成都市金牛区胜利公社一大队社员张运水被枪杀,当时的公社革委会给出的结论是:“盗窃犯张运水持刀行凶,被巡逻民兵一举击毙。”
可是,张运水的家人始终不服这个结论,而群众对此也议论纷纷,因为当时除了那几个民兵外没有别的目击者,事情的经过完全就是他们说了算。但当时率领巡逻民兵的是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缪道贵,当时还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没有谁敢质疑革委会的结论,因此张家人求告无门,只能忍气吞声。
文革结束后的拨乱反正让张运水的家人看到了希望,于是屡屡投书信访,然而当时拨乱反正的工作量极大,信访材料堆积如山,哪里能顾得过来?于是张家人的几次信访申诉信都如同泥牛入海,渺无音讯。
1981年7月10日那天,时年51岁的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信访科民警冯朝湘正在翻阅一份信访卷宗,越读越“红温”,读到最后怒不可遏,这份信访卷宗不是别的,正是张运水的父亲——乌鲁木齐硫磺沟煤厂职工张彬权从1976年以来投寄的八封申诉信,这些信的内容虽有区别,但主题思想很明确:控告已经升任胜利公社一大队党支部书记的缪道贵利用职权栽赃陷害,枪杀其子张运水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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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翻越档案的公安民警
在1980年4月寄出的第八封申诉信中,已经有点绝望的张彬权直接质问道:“法律是不是对削尖脑袋钻入党内后横行霸道,甚至杀人灭口的缪道贵就不起作用?……尊敬的领导,你们是铁面无私的执法者,万望你们双目垂青,为人民伸张正义吧!”
1955年从警、1966年被“关牛棚”、1978年平反、1980年6月才调养好身体恢复工作的冯朝湘发现从张彬权1976年写第一封申诉信以来,八封信总共投寄了六个收信单位,别说有谁去查一查缪道贵了,甚至都没有任何人回一封信解释一下信访的难处,哪怕连一句安慰话都没有。
冯朝湘彻底“红温”了,一拍桌子:“马勒戈巴子的,你们这帮王 八 蛋不查,老子来查!”
6月23日一早,冯朝湘就来到胜利公社革委会,找一个当年参与处理此事的公社干部了解当时的情况。
那名干部是这么说的:“那天晚上11点,听见三声枪响,我急忙披衣外出查看,这时又传来两声枪响,我立即朝枪声方向疾步赶去,半路上遇到民兵曾正明、熊叔光提着步枪跑来,气喘吁吁的对我说他们在巡逻中发现张运水企图行窃,他们鸣枪阻止,张运水竟穷凶极恶地持刀行凶,被他们自卫还击打死了。说完拿出一把三角刮刀给我,说是张运水的凶器,我们按这个说法做了结论,还表扬了那几个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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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进行射击训练的民兵(用的竟然还是老掉牙的莫辛纳甘步枪)
冯朝湘问:“对那几个民兵的陈述你们当时调查过吗?”
这一问可捅了马蜂窝了,胜利公社党委副书记兼革委会主任不耐烦地说:“那有什么调查的必要?我们自己的民兵打死一个小偷,有什么了不起的?”
另一个公社革委会干部一拍桌子大声喝道:“这个案子不能翻!”
“为什么?!”冯朝湘强忍怒火问。
“张运水盗窃行凶,民兵自卫还击,这是由当时公安分局军管会的一位领导做的结论!”
冯:“哪位领导?”
“薛保清!”
冯:“薛保清1979年10月因为和有夫之妇乱搞男女关系事情败露,开枪打死女方后自杀毙命了,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薛保清乱搞男女关系只能说他个人道德品质败坏,不能说他对张运水盗窃的结论是错的,你不要偷换概念!”
指望公社党委和革委会改口那是不可能的了,于是冯朝湘决定深入群众,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在随后的二十多天里,冯朝湘每天往返二十多里,对胜利公社一大队的社员群众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很快就获得了大量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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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人民群众始终是人民公安的致胜法宝
一大队前任党支部书记刘德智说:“我是第二天听说出事后赶到公社革委会参加善后的,当时公社干部正向薛宝清(当时薛宝清任金牛分局军管会副教导员)介绍情况,就是把民兵报告的情况重新说一遍,刚刚说完薛宝清就指示:这是巡逻民兵自卫还击,不予立案,并叫我立即回大队宣布这一结论。”
“以后,张运水的妻子不服,到公社告状,缪道贵说她妄想为反革命分子翻案,带着曾正明等民兵来公社把她吊在树上打,被我看见后才叫缪道贵把人放了。1976年夏天,当初参加巡逻的民兵陈大明和邱万章私下里向我反映:缪道贵、曾正明、熊叔光是因为害怕张运水揭露他们偷盗集体粮食的问题,事先策划并准备好诬陷张运水‘行凶’的三角刮刀后趁张运水半夜回家时在路上将他谋杀的。我感到问题重大,就叫他们写成材料交我向公社反映,要求复查,但公社的一位领导不同意,说这是为反革命翻案,是犯错误的!”
社员陈伦富说:“三声枪响的时候我被惊醒,听到张运水就在我屋边的竹林里有气无力地说:‘曾正明,我和你无冤无仇,不要杀人灭口啊。’话音刚落,又响了两枪,紧接着就是急促的钟声和张运水‘杀人啦’的喊声——”
这说明这是明确的要置张运水于死地的阴谋,不然绝不会在开枪打伤对方后还要补枪;而张运水根本没有什么“穷凶极恶地持刀行凶”,而是低声下气的苦苦哀求。
于是冯朝湘在7月18日找到陈大明和邱万章,希望他们提供更详细的材料,两人在详细叙述了五年前向刘德智反映的那些情况后却赖着不肯走,邱万章央求冯朝湘:“冯公安,你把我们带回去关起来吧!”
“为什么?”
“缪道贵要是知道了,反正也没活路了……”
冯朝湘顿时又红温了:“马勒戈巴子的他敢!”
邱万章面如死灰地说:“他没啥子不敢的,我俩事前听到他们的预谋,杀人时陈大明曾为曾正明和熊叔光助威,也朝天放了一枪;杀人后缪道贵逼我拼命敲钟喊‘抓小偷’,实际上我和陈大明都参与了这次阴谋。”
陈大明接着说:“1976年,我们良心过不去,又怕缪道贵杀我们灭口,于是向支书(刘德智)揭发了他,谁知道不仅没人下来查缪道贵,反而缪道贵把我俩弄进他主持的学习班关了起来,还把帮我们写材料的张于山和朱荣华也关了起来,材料的底稿也被他们搜出当我们的面烧了,然后就是一顿打,逼我们承认是诬告缪道贵、写了悔过书、摁了手印才放出来。1978年以后缪道贵当了大队支书后,更加霸道,我们就更不敢了——”
7月31日,冯朝湘向分局提交了《关于张运水案的初步调查报告》,要求局里立案调查,局长当天就批准了这份报告:“查,一查到底!”
8月2日,冯朝湘带着调查组一行四人正式进驻胜利公社一大队,社员们眼见这次公安们动真格的了,也意识到要是不彻底把缪道贵扳倒他们都没好日子过,于是积极向调查组提供证言和线索,
曾正明的叔叔曾治中首先大义灭亲:“张运水当晚回家是我和他一路同行的,我先到家所以和他分开,分开后不到十分钟就听到枪响,张运水根本没有去搞盗窃的时间!”
社员邱保重说:“当天傍晚,我在城里看到张运水时,他正拿着一块卤猪肉用手撕着吃,他身上肯定没带刀,但凡带刀就用刀割着吃了!”
胜利公社砖瓦厂采购员严子明说:“出事前一个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张运水从保管室门前经过,看到熊叔光和另外几个人在一袋一袋往外背粮食,我问是谁,张运水说又是缪道贵他们几个,不是第一次了,我揭发过,但上面不管。”
一大队的前前任老支书刘焕洲证实:“1974年我向新任支书刘德智和副支书缪道贵移交工作时,物品中有一把群众捡拾上交的三角刮刀,这把刮刀此后就被缪道贵收着。这件事我本来已经忘了,昨晚缪道贵还来找我,希望我啥也别说,反而让我记起这件事了!”
冯朝湘拿出1974年6月22日那把在张运水被杀现场“缴获”的“凶器”三角刮刀递给刘焕洲:“您看是不是这把?”
刘焕洲看了几眼:“没错,就是这把!”
至此,三角刮刀的来历已经明确了。
此外,调查组还收到了九封五人以上联名的举报信,举报缪道贵欺凌党员、团员和社员、贪污盗窃、奸污妇女、私设公堂、残害群众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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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下乡的公安民警
1981年9月2日,缪道贵、曾正明和熊叔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982年8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缪道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缪道贵有期徒刑五年,以盗窃罪判处缪道贵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正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曾正明有期徒刑两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叔光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以盗窃罪判处熊叔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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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初法庭审判的场面
邱万章和陈大明虽然参与了诬陷张运水,但他们并没有直接动手杀人,且事后悔过并为查清张运水案立功,故免于刑事处罚。
其余参与包庇缪道贵的胜利公社党委和革委会的十一名干部分别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撤销行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职、记大过不等的处分。
至此,张运水案真相大白,张运水被平反昭雪。
1983年1月28日,冯朝湘被成都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张运水案”调查组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参考资料:重庆出版社《黑三角的秘密》1985年版P228~P237页——八年前的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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