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防汛办已于8月19日17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经高新区防汛办会商研判后决定,自8月19日17时30分起启动高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汛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各自领域的防汛应急工作,并加强应急值守。
天津市气象台
于2025年8月19日17时8分
将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
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大部分地区将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将达到40-70毫米;同时伴有雷电、局地7-10级短时大风和小冰雹。降雨强度大,短时强降水易引发城市积涝,山区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的风险较大,低洼地区易发生农田渍涝,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天津市气象局
2025年8月19日17时联合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
2025年8月19日20时至8月20日20时,受强降雨和前期降雨叠加效应影响,天津市北部山区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请相关部门和人员注意防范,请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此外,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提示
天津市气象台和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2025年8月19日15时许,分别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和海上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至夜间,天津中心城区将有雷阵雨,伴有7至9级短时大风,局地雨强较大。天津港海域、南港海域、天津港锚地海域、渤海中部海域将有阵风8至9级。
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室外设备设施、高空悬挂物的检查维护工作,提前加固罩棚、广告牌、标志牌立柱、临时建筑物等薄弱部位,防范高空坠物。加强对敞开式、半露天式库房防风措施、自建房的检查维护工作。做好检测、报警仪器的防风、防尘检查。做好重点部位、库房、罐区的防雷、防雨、防潮工作,发现积水要及时清理,严防淹泡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对于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并做好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气瓶要分类、分区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防止暴晒、雨淋、水侵,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应缓慢操作,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停止露天集体活动、露天高处、起重吊装、室外动火、临时用电和其他危险作业行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如遇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调整出行,尽量减少室外活动。外出请避开灯杆、广告牌、围挡,适时停止户外作业,加强设施除险加固。远离河道、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地区。行车避绕下沉地道、隧道等低洼易积水危险区域。发现险情或受困时,立即撤离避险并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及防汛部门反映和寻求救援。
请各级责任人关注天气变化,密切多部门会商研判,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上岗到位,高度关注下沉地道、低洼易积水片区和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险工险段,强化指挥调度,及早安排部署,热备队伍物资,严格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叫应机制,提前落实现场检查、应急排水、道路管控、群众转移等“关、停、限、避”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文字、图片来源:天津预警发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气象、天津高新区,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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