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的罗先生,花26.8万彩礼相亲娶了媳妇,结果婚后第13天就炸锅了——老婆持续出血去医院,一查竟是先天性双子宫、还少一个肾!更糟的是,婚检没查出来,老婆婚前也压根没提过这事儿!
罗先生心善,先掏了钱给老婆做手术,前后算下来搭进去50多万,还背了债。可没想到,老婆术后直接不愿再过了,结婚才7个月就离婚。罗先生气不过,起诉要回80%彩礼和黄金首饰,结果一审只判女方退4万加一枚钻戒。他不服上诉,二审改判退8万彩礼、钻戒,还有按原价45901元算的黄金首饰,但罗先生得返还女方一条25600元的黄金项链。
这下罗先生彻底炸了:“黄金现在都涨了30%,凭啥按原价算?”更让他委屈的是,好多网友骂他“抛弃病妻”,他急得喊冤:“是她先不愿意跟我过的,我才离婚的!”
一、先搞懂:隐瞒“双子宫单肾”算骗婚不?法律有明确说法!
好多人跟罗先生一样,觉得女方婚前藏着这种身体问题,就是骗婚。但咱得按法律来,不能凭感觉。
1. “重大疾病”不是咱说了算,得看法律名单
《民法典》里明确说了,只有像艾滋病、梅毒这些《母婴保健法》列明的疾病,才算“重大疾病”。而双子宫、单肾这种先天性身体结构问题,根本不在这个名单里。
这就意味着,罗先生没法以“女方隐瞒重大疾病”为由,要求撤销这段婚姻,只能盯着彩礼返还这点事儿争。
2. 彩礼能不能退、退多少,关键看俩条件
为啥法院没全退彩礼?因为彩礼返还得看实际情况,主要就两点:
共同生活时间短:罗先生和女方只过了7个月,确实不算长,这是支持返还的一个因素;
彩礼导致男方经济困难:罗先生说了,为了这事花了50多万,还背了债,家里日子都过不好了,这也是法院判返还的重要原因。
但毕竟俩人共同生活过,所以法院没判全退,而是部分返还。
3. 黄金涨价了,能不能要差价?法院:不支持!
罗先生最不服的就是黄金计价方式,觉得现在金价涨了30%,按原价算自己亏了。但法院有自己的道理:黄金首饰是“特定物”,不是用来投资赚钱的,是结婚用的信物之类的。既然不是投资品,涨价带来的收益就不算女方该承担的,只能按当初买的价格算。
二、网友吵翻了!有人骂男方无情,有人替他喊冤
这事一出来,评论区直接分成两派:
挺女方的网友说:“人家有先天性疾病也不是故意的,刚做完手术就被离婚,男方也太现实了,这不是抛弃病妻吗?”
帮罗先生说话的网友反驳:“婚前啥都不说,这不是骗婚是什么?男方又不是不给治病,花了钱还背债,最后人财两空,换谁不气?”
还有中立的网友吐槽:“婚检为啥不查仔细?相亲结婚本来就没多少感情基础,再藏着这事,婚姻能长久才怪!”
三、罗先生想再审,翻盘难不难?3个难点摆在这
罗先生说打算申请再审,想争取更多权益,但说实话,胜算真的不高,主要难在这3点:
1. 疾病不算“法定撤销理由”:前面也说了,双子宫单肾不在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里,没法认定女方有“骗婚”的过错,这就少了关键的支撑点;
2. 7个月共同生活不算“闪离”:比起那些结婚一两个月就离婚的案子,7个月算长的了,法院大概率会觉得“已经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不会轻易改判全退彩礼;
3. 黄金按原价算有先例:之前类似的案子,法院也是按购买价判的,不会因为金价涨了就改,这个规则很明确,想推翻很难。
这事儿到最后,其实没有赢家:罗先生花了钱、背了债,婚姻没了,还遭了网暴;女方身体不好,婚姻也破碎了,心里肯定也不好受。
但法院的判决其实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结婚不是“一锤子买卖”,彩礼多少是其次,婚前坦诚才是最该守住的底线。不管是身体上的问题,还是经济上的情况,提前说清楚,既是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不然到最后,钱没了、感情没了,只剩一地鸡毛,多不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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