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当朋友赶到时,我刚刚完成笔录。警局大厅里,一位母亲紧紧搂着女儿,泪水决堤般流淌。见我从审讯室出来,她猛地站起身,未等我开口,“啪”的一声,一记耳光狠狠甩在我脸上:“你还是人吗?三岁的小女孩你都能下得去手!”她对着在场的警察破口大骂,一口咬定我诱拐她女儿到店中地下室实施猥亵,嘴里还不停地诅咒着我。
“猥亵?”我,一个本本分分的普通人,多年来一直遵纪守法,平日里最出格的事也就给流浪猫做绝育。她竟这般诬陷我,是想把我往死路上逼吗?
刹那间,大厅里所有人的目光如针般刺向我,满是鄙夷。朋友赶忙挡在我身前:“这里面肯定有误会,我兄弟绝不是那种人。”
然而,这位母亲根本听不进去,情绪失控地挥舞着双手乱抓。朋友猝不及防,脸上被抓出几道血痕,疼得他龇牙咧嘴。
我强压心头怒火,对这位母亲说道:“女士,请拿出证据,别随意指责。到底谁猥亵了您女儿?您就这么轻易给人扣上这等恶名,是不是太过分了?”
“就是你!”母亲恶狠狠地瞪着我,“你这个畜生,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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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的敲门声像一记闷雷炸响在寂静的夜里。
张明远从床上惊坐而起,睡意瞬间消散。
他揉了揉眼睛,看了眼床头的闹钟,时针和分针形成一个尖锐的角度,指向这个不合常理的时间点。
"谁啊?"他趿拉着拖鞋走向门口,声音里带着明显的困倦和不满。
"警察!开门!"
门外传来低沉而威严的男声,伴随着更加急促的敲门声。
张明远心头一紧,睡意全无。他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着装——睡衣睡裤,没什么不妥,这才拧开了门锁。
门一开,刺眼的手电筒光直射他的眼睛。
张明远不得不抬手遮挡,眯起眼睛才看清门口站着两名穿着制服的警察,面色严肃。
"张明远?"为首的警察四十出头,眉间有一道深深的皱纹,看起来像是常年皱眉留下的痕迹。
"是我,怎么了?"张明远的声音因紧张而略显嘶哑。
"有人指控你涉嫌猥亵儿童,请跟我们走一趟。"
这句话如同一盆冰水浇在张明远头上。
他瞪大眼睛,嘴唇微微颤抖:"什...什么?这不可能!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有什么话到局里再说。"年长警察向同事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上前一步,掏出了手铐。
"等等!我什么都没做!"张明远本能地后退,后背撞上了鞋柜,发出"砰"的一声响。
"配合调查,别让我们采取强制措施。"警察的声音冷了下来。
张明远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伸出双手,金属的冰凉触感让他打了个寒颤。手铐"咔嗒"合上的声音在安静的楼道里格外刺耳。
"我能换件衣服吗?"他低头看着自己的睡衣,声音里带着恳求。
年长警察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快点。"
五分钟后,张明远被押上警车。夜色中,警灯无声地闪烁着,将小区照得忽明忽暗。
他透过车窗看到几户人家的灯亮了起来,窗帘后隐约有人影晃动。
明天,不,今天早上,整个小区都会知道他被警察带走了。想到这里,他的胃部一阵绞痛。
警车驶离小区时,张明远注意到门卫老李站在岗亭外,满脸震惊地望着这一幕。
他想解释,想大喊自己是清白的,但最终只是无力地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
二十分钟后,警车驶入分局大院。张明远被带进大厅,刺眼的白炽灯让他一时睁不开眼。
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汗水和某种说不清的压抑气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在这等着。"警察解开他的手铐,指了指墙边的一排塑料椅。
张明远揉了揉发红的手腕,刚要坐下,就听见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
"就是他!这个畜生!"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从走廊另一端冲过来,怀里抱着一个蜷缩成一团的小女孩。
女人头发凌乱,眼睛红肿,脸上还挂着泪痕。
她冲到张明远面前,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扬起手狠狠地扇了他一记耳光。
"啪!"
清脆的巴掌声在大厅里回荡。张明远的脸被打得偏向一边,左颊火辣辣地疼。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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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震惊地抬头,对上女人充满恨意的双眼。
"林...林姐?"他认出了对方,是住在小区3栋的林芳,偶尔会在遛狗时遇到。
她怀里的小女孩应该是她三岁的女儿小雨。
"你这个禽兽!小雨才三岁啊!你怎么下得去手!"
林芳歇斯底里地喊道,声音因愤怒而颤抖。她转向周围的警察,"你们还等什么?这种人就该立刻枪毙!"
值班民警连忙上前拉住情绪失控的林芳:"女士,请您冷静,我们正在调查..."
"调查什么?监控都拍到了!就是这个畜生把我女儿骗到他店里,带到地下室..."
林芳说不下去了,泪水再次决堤而出。
她紧紧抱住女儿,仿佛这样就能保护孩子不再受到伤害。
张明远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周围警察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刺在他身上,那种无声的谴责比林芳的耳光更让他难受。
"林姐,这一定是误会..."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什么都没做,我甚至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放屁!"林芳厉声打断他,"就是你!小雨都指认你了!你这个变态,不得好死!"
小女孩从母亲怀里抬起头,怯生生地看了张明远一眼,又迅速把脸埋了回去。
这一眼让张明远如坠冰窟——小雨看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不可能..."他喃喃自语,双腿发软,不得不扶住墙壁才没倒下。
就在这时,大厅的门被猛地推开,一个气喘吁吁的身影冲了进来。
"明远!"来人是张明远的老友陈志强,他接到消息后立刻赶了过来。
看到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陈志强三步并作两步挡在张明远面前。
"怎么回事?"他警惕地看着林芳和周围的警察,"我兄弟犯什么事了?"
"你兄弟?"林芳冷笑一声,"你交的什么朋友?专门对小女孩下手的变态!"
"你胡说什么!"陈志强提高了声音,"明远开宠物店这么多年,小区里多少孩子喜欢去他那里玩,他什么时候有过不当行为?"
"呵,知人知面不知心。"林芳咬牙切齿地说,"这次他骗小雨去他店里地下室,要不是有邻居看见报警..."
"等等,"张明远突然打断她,"你说什么地下室?我的店根本没有地下室!"
这句话让现场安静了一瞬。林芳的表情凝固了,她皱起眉:"你撒谎!明明..."
"够了!"年长警察终于出声制止,"都别吵了。张先生,请跟我来做笔录。女士,您也冷静一下,我们会查清事实。"
张明远被带进了一间狭小的询问室。
单调的白色墙壁,一张金属桌,两把塑料椅,角落里还有一个闪着红点的监控摄像头。
这一切都让他感到窒息。
"姓名?"
"张明远。"
"年龄?"
"32岁。"
"职业?"
"爱宠之家宠物店店主,就在阳光小区商业街。"
例行询问后,警察放下笔,直视张明远的眼睛:"张先生,林女士指控你今天晚上八点左右,在小区游乐场诱拐她三岁的女儿小雨,带到你的宠物店地下室实施了猥亵行为。你有什么要说的?"
张明远猛地站起来,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音:"这太荒谬了!首先,我的店根本没有地下室;其次,今天晚上七点到十点,我一直在仁爱宠物医院给几只流浪猫做绝育手术,医院有监控可以证明!"
警察示意他坐下:"别激动。你说你的店没有地下室?"
"当然没有!那是个临街商铺,一共就一层,后面是仓库和我的休息室。你们随时可以去查!"张明远的声音因愤怒而提高。
"我们会核实的。"警察记录下宠物医院的名字,"那么,你和林芳之前认识吗?有过什么过节?"
张明远思索了一下:"算是认识吧,都住一个小区,偶尔会碰到。至于过节..."
他停顿了一下,"上个月她投诉我在小区里喂流浪猫,说猫吓到她女儿了。我们吵了几句,但后来就没事了。"
警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女儿指认了你。"
"这不可能!"张明远再次激动起来,"除非..."
"除非什么?"
张明远突然想起什么,脸色变得苍白:"除非有人冒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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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当张明远终于被允许暂时离开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询问室,发现陈志强还在大厅等他。
"怎么样?"陈志强迎上来,脸上还留着林芳抓出的血痕。
张明远摇摇头:"警方说会调查我的不在场证明。但是..."
他压低声音,"志强,我觉得这事不对劲。林芳说有人带她女儿去我店里的地下室,可我的店根本没有地下室啊。"
陈志强皱眉:"你的意思是..."
"有人冒充我。"张明远的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就在这时,负责案件的警官走了过来:"张先生,我们查看了宠物医院的监控,确实证实了你七点到十点在那里。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