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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分享了一个司法案例,大致内容为2012年,一名20岁的年轻舞蹈老师在跳舞教学过程中“猝死”,送到殡仪馆待火化时,殡仪师见死者貌美,动了邪念,对尸体做出不轨行为。可之后死者突然“复活”,吓得殡仪师魂不附体。
复活的女子看到对方所作所为,随即报警。在随后的司法审批里,殡仪师到底犯了什么罪成为焦点,这是强奸吗?最后,法院认定犯案时,受害人处于假死状态,加害者主观也认定这是尸体,因此判决殡仪师犯了侮辱尸体罪,刑期两年。
故事很精彩,只可惜,这个在网络上多次以真实司法案例身份出现的故事大概率源自某位法律从业者的“头脑风暴”,纯属虚构。
必须承认,殡仪馆里复活是可能的,这当然非常罕见,否则殡仪馆还能是殡仪馆吗?但世界那么大,很多罕见的事放眼全球,就能找到一些。
比如2014年,美国密西西比州一位男子在就要做尸体保存处理时醒来:
国内,2009年,广西一名男子在殡仪馆苏醒:
这些当然不是真的死而复生,而是原先就没死。只是生命特征微弱(呼吸、心跳等),被误会已经死亡。
理论上当然可能出现文章开头那样,一位实际没有死亡的年轻女子被误认为已过世,送到殡仪馆,之后被人惊扰复苏。
但文章开头那个案例在网上有多个不同版本,共同点都是年轻舞蹈老师,时间在2012年,在殡仪馆里被侵犯后苏醒,罪犯被判侮辱尸体罪。
其它细节则有各种神奇演绎。
比如,这篇23年10月的文章:
受害人名为媛媛,事发时年仅20岁,“ 平时就格外注意控制饮食,以免身材走形。除此之外,她还格外自律经常运动,以此来塑造出更完美的体型。对于身材的管理媛媛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但同时这也让她经常感到身心疲惫。 ”。
一次授课后突然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父母伤心之余,重金聘请一位殡仪师让爱女能精致漂亮地离开。这位殡仪师李某在工作时见死者面容娇美,恶向胆变生,犯了罪。
可仅仅一个月后,另一篇文章:
还是2012年,女子仍是舞蹈老师,名字成了圆圆,加害人仍是李某,地点还在殡仪馆,但这位李某却是殡仪馆巡逻人员。是检查尸体,防止器官被盗窃时心生邪念。
这并非该案例的唯一演绎,另外一些版本里多会加上地点是黑龙江:
注意这篇文章里,罪犯成了在殡仪馆上班的王某,而且是白天看到殡仪馆收到一具尸体很漂亮,晚上故意溜进太平间泄欲。受害人醒来后,王某吓得立刻逃窜,另一位值班人员被惊扰后报警。
到这里你应该注意到了,这基本就是建立在一个罪犯到底是犯了强奸罪还是侮辱尸体罪,这个司法问题之上,演绎出来的故事。出处大概率是司法界人士的法律问题探讨。因该故事的新奇,还能加入各种香艳细节,就被广泛传播,最后成了以假乱真。
如果你被忽悠了,也别泄气,这事连罗翔老师也被忽悠了:
网上还有一个故事版本顶着罗翔老师的名义:
该版本里受害人成了24岁黑龙江舞蹈老师宋小秋,“ 镜子里的身影单薄得几乎要融入雪白的背景,宋小秋看着自己突出的肋骨和线条分明的下颚,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为了保持这副"完美"的身材,她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
“ 舞蹈是宋小秋的全部,她痴迷于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的感觉,那种轻盈飘渺、仿若无骨的超脱,让她恍惚间有了摆脱凡尘的错觉,可她没有想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身体,竟会成为通往生死边缘的通行证。那天宋小秋像往常一样,在教室里挥汗如雨地练习,突然一阵天旋地转,她的视野开始模糊,四肢变得软弱无力,聚光灯下宋小秋美丽而骇人的身体轰然倒下。 ”
在宋小秋即将被火化的前一夜,殡仪馆值班工作人员 秦江在巡逻时被一具女尸的美貌吸引。。。
“秦江意外的触碰竟将她从死亡线上硬生生拉了回来!秦江吓得魂飞魄散,慌不择路地逃窜,宋小秋颤抖着从床上爬起,拿起秦江遗落的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
这个据称是来自罗翔老师的版本里人物又有了些变化,尤其是报警过程,成了被害人用加害者遗落的手机报警。
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地方是在我看到的其它版本最后都强调受害人与受害人父母对加害人表示谅解,原因是没有加害人,可能受害人就被火化了。
关于这一点,有些版本编撰的更有问题一些,比如说受害人与父母不追究强奸责任,强奸是刑事犯罪,追不追究是检察机关说了算的,受害人原谅不等于国家原谅。
这个据称是罗翔老师的版本是唯一一个没说受害人表示谅解的:“ 法庭上宋小秋父母的泪水打湿了证词,他们控诉秦江的无耻,也感谢他无意中挽救了女儿的生命,这桩离奇的案件,似乎难以用常理来判断。 ”
叙事立意上,该版本似乎也更高一点,虽说所有版本的量刑都是两年,但不同于其它版本强调“谅解”而轻判,该版本的法院更具独立性:“ 最终法院权衡利弊,做出了裁决:秦江犯有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尽管量刑不重,但也向世人昭示了一个原则: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任何践踏都要付出代价。
宋小秋渐渐康复,回想起那段悲惨的经历她悔恨不已:是自己盲目追求所谓的"美",才将年轻的生命推向深渊,她开始反思真正的美或许不在于骨瘦如柴,而在于一个健康的身心。
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反响,许多人开始反思,是什么样的审美观,让年轻女孩们宁愿累死自己,也要去迎合?是谁在给女性设定这些不切实际的标准?
舆论的力量,推动了一些变革,政府部门出台新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殡葬行业的监管,防止类似悲剧再次上演,同时各界也呼吁塑造更加包容、多元的审美观,让女性摆脱束缚,做自己的主人。 ”
好一个风雨过后见彩虹的美丽世界。非常遗憾,这终究不是一个真实的案件。
搞笑的是,还有探案up主据此改变出了“真实案件”揭秘:
当然可以虚构案例来讨论司法原则,可现实与虚构的界限不应混淆。
但如今,似乎我们对这种界限的尊重越来越低,不仅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侮辱尸体案被冠以真实案件,有些历史重大事件中的人物贡献也能张冠李戴。
长此以往,问题恐怕不再是人们把虚构故事当成真实事件,而是连什么是真相都会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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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kan.china.com/article/6442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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