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6日,河南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发布致歉声明,承认2022年建校初期存在违规招生宣传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暴露出民办学校在招生环节的管理漏洞,更折射出规范办学对维护教育公平与学生权益的重要性。
2022年,信阳衡水高级中学在尚未取得招生资格和计划的情况下,通过官方抖音账号发布《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公告》,宣称 "中考分数 360 分至 460 分的学生,若高考未达本科线将退还费用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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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承诺迅速吸引了大量家长报名,其中牛先生的孩子以 420 分(含体育和实验成绩)入学,每年缴纳 2.5 万元学费。然而 2025 年高考后,当学生成绩未达本科线时,学校却以 "360 分不含体育和实验" 为由拒绝履行承诺,且视频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细节。
事件背后存在双重监管失效:2022 年 7 月,信阳市教体局已通报该校 "未批先招、欺骗诱导家长交费",责令解散招生办、停止招生并退还费用。但学校不仅未执行退费,反而在通报后继续招生,导致更多家庭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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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2025 年 7 月媒体介入,平桥区教体局才启动立案调查,此时距违规行为已过去三年。这种 "违规 - 通报 - 再违规" 的循环,凸显出监管执行力度的不足。
学校行为直接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需报审批机关备案" 的规定,以及《河南省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中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的要求。更严重的是,其通过虚假承诺收取费用,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家长可依法主张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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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升学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将教育过程简化为商业契约,违背了教育的公益性本质。正如其致歉声明所言,"学生成绩取决于自身努力",但招生时却用金钱承诺制造 "升学捷径" 幻象,这种矛盾暴露了办学理念的扭曲。
衡水博育教育集团作为运营方,未能有效约束地方校区的招生行为。2024 年集团运营分析会虽强调 "品牌品质建设",但信阳校区仍出现招生副校长越权发布承诺、董事会未及时纠错的情况。这种 "总部管控不力、地方肆意妄为" 的管理模式,成为违规行为滋生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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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远超个体纠纷范畴:一方面,违规招生扰乱了信阳市整体招生秩序,导致公立高中生源流失;另一方面,家长对民办教育的信任度下降,可能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 "保过班" 现象在多地频发,信阳事件仅是冰山一角。
教育公平的核心在于机会均等。信阳衡水高级中学通过虚假承诺抢占优质生源,破坏了 "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的招生原则。正如《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强调的,规范办学是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的基础。只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暗箱操作,才能确保所有学生享有公平的升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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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消费具有不可逆性,学生一旦因学校违规行为错失最佳教育资源,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信阳事件中,家长不仅经济受损,学生更可能因学校教学质量不达标而影响未来发展。规范办学要求学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竞争力,而非通过虚假宣传误导家长,这是对学生发展权的基本尊重。
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其生命力在于特色化发展而非无序竞争。衡水博育集团旗下学校本可通过精细化管理、差异化课程打造品牌,但信阳校区的短视行为却透支了集团信誉。只有回归教育本质,依法依规办学,民办教育才能获得社会认可,实现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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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事件暴露出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的问题。2022 年教体局的通报未能遏制违规行为,反映出监管存在 "重处罚、轻执行" 的倾向。规范办学需要构建 "事前备案 - 事中巡查 - 事后追责" 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规范办学则是基石中的钢筋。只有让每一所学校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真正实现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的目标。信阳事件不应成为个案,而应成为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契机,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为每个孩子点亮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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