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里是不是经常听人说“我在体制内上班”“我是吃公家饭的”,就默认人家是公务员了?其实真不是这么回事!好多在政府单位干活的,未必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
到底啥是公务员?认准这8类人,其余的就算看着再像,也不算数,以后可别再闹笑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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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明确一个大前提:公务员不是“铁饭碗”的代名词,也不是“在政府上班”的统称,它是有严格法律定义的。咱们国家《公务员法》里说得明明白白,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简单说,得同时满足“履行公职”“行政编制”“财政拨款”这三个条件,才算得上真正的公务员,少一个都不行。
那具体哪些人能划进这个圈子呢?别着急,这8类才是“正牌军”,咱们一个一个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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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各级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比如市委、县委里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这些部门,里面负责写材料、搞组织建设、抓宣传工作的正式人员,都是公务员。像咱们常听说的“市委办秘书”“县委组织部干事”,只要是通过正规考试进去、有行政编制的,就属于这类。
第二类,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不管是全国人大、省人大,还是市、县、乡级的人大常委会,里面负责起草议案、组织会议、监督政府工作的正式人员,也是公务员。比如人大常委会里的法案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都在这个范畴里。
第三类,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这应该是大家最熟悉的一类了,像咱们平时去办事的民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还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的正式工作人员,只要是有行政编制的,都是公务员。比如派出所里的民警(不是辅警哦)、教育局里负责审批学校的科员,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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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主要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全国政协到地方各级政协的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比如经济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里的正式工作人员,同样是公务员。他们平时忙着组织调研、收集提案,为政策制定出谋划策。
第五类,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现在的各级纪委监委,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到地方的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里面负责监督执纪、查处违纪问题的正式人员,都是公务员。比如纪委监委里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工作人员,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
第六类,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简单说就是法院里的人,但不是所有在法院上班的都算,得是有审判职称、纳入行政编制的,比如法官、法官助理(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还有法院里负责行政管理的正式人员。像咱们常说的“审判员”“法院办公室主任”,只要符合条件,就是公务员;但法院里的书记员如果是合同工,就不算。
第七类,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法院类似,各级检察院里的正式人员,比如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公务员编制),还有检察院的行政管理人员,都属于公务员。像负责公诉案件的检察官、检察院里的政治部工作人员,都在这个范围里;但检察院的聘用制书记员,就不算公务员。
第八类,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比如民革、民盟、民建这些民主党派的地方委员会,还有各级工商联(比如市工商联、县工商联)里的正式工作人员,只要是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也属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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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这8类,咱们得再说说“哪些不算”,免得大家再搞混。比如政府单位里的“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像政务大厅里帮忙收材料的、单位里的打字员,虽然在政府上班,但没有行政编制,不算公务员;还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比如学校的老师、医院的医生(除了少数有行政编制的领导),他们属于事业编制,也不算公务员;另外,像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成员,同样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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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那我怎么知道一个人是不是真公务员呢?”其实有个简单的办法——看他是怎么进去的。真正的公务员,大多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或者“地方公务员考试”(省考)录用的,还有少数是通过选调生、遴选等正规渠道进入的,这些都有明确的编制审批流程。如果是通过“找关系”“签合同”进去的,基本都不是公务员。
总之啊,公务员不是个模糊的概念,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具体范围。以后再听到有人说自己是“公务员”,可以对照这8类看看;要是自己想考公务员,也得先搞清楚哪些岗位是真正的公务员编制,别忙活半天,最后进的不是“正牌”队伍,那就亏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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