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32.SH/00874.HK)近日公布《公司章程(修订稿)》,对公司治理、股东权利、利润分配等核心条款进行系统性优化。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并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赋予其监督财务报告、内控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关键职权。
在股东权益方面,新章程细化中小股东保护机制,规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且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利润分配政策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并区分公司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分红标准,成熟期企业现金分红占比最低需达80%。
公司同时完善股份回购条款,明确六类回购情形及决策程序,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此外,章程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禁止其占用资金或干预公司独立性,并强调董事、高管违规追责机制。
此次修订还响应最新法规要求,新增党组织条款,明确党委在重大决策中的前置审议作用,同时优化争议解决机制,允许股东选择境内或香港法院处理纠纷。修订后的章程已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生效,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与市场化接轨。
(注:全文基于公告原文提炼,不含注解及链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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