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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刘娜
首发公众号 | 闲时花开
01
这世上最残忍的灾难,就是无妄之灾——
一个人什么都没有做错,却被歹人坏事盯上,由此跌落凶险和杀害,与最亲最爱的人阴阳两隔。
这两天,外交学院一名叫“雪琦”的19岁女大学生在南昌景区遭遇无妄之灾的惨案,刺痛全网。
8月10日下午1点50分,南昌青云谱八大山人梅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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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着妆穿着汉服的雪琦,和另一个穿着轻便服的女生,正在开心地拍照。
这时,一名20多岁的黑衣男子,骑着电动车突然来到她俩面前,并停下车和她们搭讪。
雪琦和女伴当场拒绝了这名耍流氓的陌生男子。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名男子被拒后,马上从身上掏出一把剪刀,对着雪琦和同伴一顿乱捅乱刺。
穿轻便服的女生被刺伤倒地,所幸被旁边一个热心男子救了下来。
雪琦被捅10多刀,颈部大动脉被刺穿,腹部多处脏器被刺伤,当场身亡。
旁边也有好心人出手相救,无奈她受伤太重,而歹徒出手过于迅猛残忍,根本不给周围人搭救的时间。
作案后,凶手骑电动车离开——后被证实他是去附近派出所自首。
雪琦遇害后,她的父母悲痛欲绝地给她的同学们一一发去这样的恳求消息:
“帮帮我们,为雪琦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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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雪琦就读的外交学院同学的扩散中,这桩惨案浮出水面,上了热搜。
和雪琦相熟的同学纷纷在社交平台上悼念她。
其中一位室友涕泪悲泣地这样写道:
“你真的长得很美,又那么优秀,学习那么认真,对待工作毫不含糊,聪明又友善……你穿灰色西装配裙子很好看,每次(我们)三个人一起说话(你)笑得就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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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最不忍直视的惨案,就是那个倒在血泊中再也无法醒来的美丽聪慧的女孩,是某家珍若拱璧的女儿。
02
网友们最愤怒的点儿,除了景区安保不给力、杀人歹徒太残忍,还有警情通报中这句话:
“犯罪嫌疑人席某某(男,23岁,江西高安人,有精神疾病诊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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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精神病!
8月4日,一名14岁中国女孩在澳洲当交换生时,被同一项目的一名13岁中国女孩刺死。
法官称,杀人的13岁女生患有精神病。
最典型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王老师打开自家车门准备上车时,被一名男子持棍袭击,不治身亡。
凶手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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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疯子”杀人的惨案,不要太多。
这种惨案最令人绝望的地方,就是防不胜防——
学再多的防身保命术,都抵不过对方是个精神病。
就像外交学院遇害的雪琦,她出门旅行,有同伴陪同,在人来人往的景区,没有节外生枝和盛气凌人,遇到陌生人搭讪耍流氓者礼貌且坚决,结果还是丧命于这个夏天。
我看有人把这种“靠人力和智慧无法预防的灾难”,称之为“命”。
我不认同。
如果一个又美又好的女孩子,到头来是这样的必然命运,只能说老天太糊涂,命运太操蛋。
我个人认为:
每起“武疯子”杀人案背后,都至少站着两个帮凶——
03
·第一个帮凶,就是“武疯子”的家人——
明知道他是精神病,还放他出来到处祸害人?
就像澳洲当交换生的那个惨案,明知道13岁的孩子有心理或精神疾病,不把她送到医院接受规范治疗,还幻想把她送异国他乡就能万事大吉。
结果,她在异国他乡照样作恶,杀害的还是自己的同胞。
想想老家那些精神病患者,被家人永远锁在房间里,虽然不够人道,但是另一种悲悯——锁住他一个,造福十方乡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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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帮凶,就是太过人道的法律——
对精神病杀人网开一面,就是给无辜者增加凶险。
精神病不等于免死金牌。
从朴素正义的角度:
不管是12岁的未成年,还是23岁的精神病,只要有能力杀人犯罪,就有责任入狱服刑。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拿外交学院雪琦遇害来说,歹徒有能力搭讪,有能力杀人,有能力自首,就有能力接受死刑处决。
不然呢,还放他出来继续杀人作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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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刑法》18条对精神病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分级处理的——
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限制刑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完全负刑事责任。
但我还是想替雪琦、雪琦的父母、雪琦的同学和老师说一句:
判那个恶魔死刑吧。
要想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地相信法律,就从朴素的正义开始做起。
没有金刚之怒,不见菩萨慈悲。
不和恶魔谈人道,才让天使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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