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固阳县人民法院干警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的司法效能。
活动当日,干警们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向过往群众系统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法律条款。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当中。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日常生活环境问题,干警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结合法律规定,提供了专业且极具实用性的法律建议。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不仅让更多群众深入了解了“8・15”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更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出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固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传播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创新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强有力的举措守护好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固阳贡献坚实的基层司法力量。
供稿:综合办公室 班雪彤
签发:杨静茹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 杨静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