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春节快到了,我们连队刚杀完猪。炊事班的战士忙活了一上午,猪肉堆在操作间里。就在这时,团司令部的邢副参谋长悄悄来了炊事班。他看到那么多猪肉,就跟司务长说,想拿点肉,家里好几个月没吃上肉了。
这事让司务长犯了难。杀猪前,我和指导员专门开过会,明确说了:这猪肉是全连一百多号人过年用的,谁都不能白拿。可眼前这位是副参谋长,得罪不起。司务长不敢做主,赶紧跑来连部请示。
当时指导员去团里开会了,就我在。一听这事,我心里就不太痛快。会都开过了,规矩也定了,怎么还来请示?这不是拿我们的话不当回事吗?我脸色不太好看:“这事还用请示?会上怎么定的就怎么办!”司务长看我态度坚决,悻悻地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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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才知道,司务长回去后,硬着头皮跟邢副参谋长说:“连长说了,肉不能白给。您实在想要,得花钱买一点。”听说副参谋长走的时候,脸色不太好看。
我是1981年春节后才到三连当连长的,之前是团司令部通信股的副连职参谋。刚接手连队就发现,训练任务重,但家底薄,伙食费经常超支。司务长和副连长没少为这事找我和指导员诉苦。
我们学兄弟连队的法子,带着全连搞生产。利用业余时间和周末,组织大伙种菜,把猪圈从两间扩成了四间,先后买了二十多头小猪崽。各班轮流去割青草喂猪……到了1982年春节前,连队各班都有了自己的菜地,猪也养大了几头。
腊月二十七,我们让炊事班杀了一头最大的猪,想让全连过个有肉的好年。猪肉刚收拾好,就碰上了邢副参谋长来要肉这档子事。
其实不光猪肉,连队菜地也让人操心。我们花了大力气整地、浇水、施肥、搭架子,种的豆角、黄瓜长势很好。但总有来队家属,甚至隔壁团家属院的首长家属,悄悄到菜地摘菜。有的战士看见了也不敢管,怕得罪人,只能层层报到连部,让我们拿主意。
我一直觉得,连队养的猪、种的菜,是干部战士辛苦劳动换来的,是大家的共同财产。谁都没权利拿大伙的东西送人情。想要,就得花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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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70年当的兵,那时候国家困难,一个人一天的伙食费才4毛8分钱。我的老连长、老指导员就带着我们养猪种菜。那会儿风气正,全团上下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也没人到连队占便宜。现在条件好点了,反而有些人,包括领导,有了不劳而获的心思,总想悄悄到连队要点米、面、油、肉。更可气的是,炊事班也有人,出于私心,偷偷给领导家里送东西。
我刚当连长那会儿,连队的上士就曾经晚上偷偷带着米面油肉,送到一个老乡领导家里。我发现后,让炊事班长拿到了证据,果断把那个战士调到了战斗班,年底安排他退伍了。从那以后,只要我在连队,菜地的菜长得再好,也没人敢来偷摘,更别说猪肉这些大伙都盯着的宝贝了。连队伙食好了,战士们的训练劲头也足了不少。
1984年,我被团里提拔当了副营长。巧的是,当时的参谋长,就是当年花钱从我们连买走猪肉的那位邢副参谋长。有点遗憾的是,我在副营长位置上干了三年,1986年赶上部队精简整编,我被安排转业了。回到老家,先被分到乡税所,后来调到了县地税局工作。
多年后,有次外出开会,碰到一个团里的老战友。闲聊时,他说起当年的事,觉得我当连长时为人处世太死板,得罪了不少人。战友告诉我,我的搭档郭指导员很会来事,遇到得罪人的事,他都让人来请示我。只要我不在连队,他对那些来连队要吃要喝的人,都是睁只眼闭只眼。更让我心里不是滋味的是,听说我调走以后,郭指导员对那些来连队“检查工作”的领导,会暗示炊事班长悄悄“把事办了”。我在位时定的那些规矩,都被他废了。那会儿连队还流行一段顺口溜,说连队的猪杀了以后,都没心没肝没肚子腰子,连后腿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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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后,听说郭指导员已经是某师的郭副政委了。妻子知道了这事,说我这个人哪都好,就是做事太死板,得罪了人自己还不知道!我听了只是淡淡一笑。坚持原则,是我这一辈子为人处事的准则。就算因为这样官没当大,我也不后悔。我就是这么个人,学不会圆滑。做人,品德最重要;做事,得先想着大伙;当官,就得依法办事,不贪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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