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针对斯洛文尼亚、民主刚果共和国、比利时和爱尔兰等四国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63条所递交的参加冈比亚诉缅甸“《灭种罪公约》适用案”声明,国际法院发布了命令,裁定这四个国家的参加声明涉及到《灭种罪公约》相关条款的解释,具有可接受性。考虑到国际法院还曾在2024年7月3日发布命令,裁定马尔代夫所递交的参加声明和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荷兰及英国等六国递交的联合参加声明具有可接受性,本案目前已经有11个国家基于《国际法院规约》第63条而参加诉讼。
而从缅甸角度来看,自冈比亚于2019年11月11日在国际法院递交申请书以来,缅甸一直是在积极应对诉讼的。缅甸的积极应诉,主要体现在:
一、在临时措施阶段,缅甸时任国务资政昂山素季亲自在国际法院出庭,代表缅甸对军政府“清理”罗兴亚人的行为及其性质进行抗辩。
冈比亚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也请求国际法院指示某些临时措施。在国际法院确定了临时措施的听证开庭时间后,时任国务资政的昂山素季于2019年12月10日亲自率领律师团队前往国际法院出席听证,为缅甸所作所为进行辩护。
二、在法院规定时间内提出先决反对,拖延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程序。
2021年1月20日,在国际法院确定的递交辩诉状截止期限(2021年1月25日)到来之前,缅甸递交了先决反对,在反对中挑战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和冈比亚请求的可受理性。尽管此先决反对被国际法院于2022年7月22日所驳回,但一方面,缅甸及时地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了提出先决反对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行使此权利,至少在程序上延宕了一年半的时间。要知道,在国际争端解决中,任何一个程序性问题的提出和质疑,都至少能在时间上延宕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时间。拖延程序进展也是一种重要的诉讼策略,通过运用程序把诉讼战线拉长,甚至拉长到诉讼另一方难以忍受的程度,这本身也是一种胜利。
第三,即使是参加这样的附带程序问题,缅甸也抓住了所有能利用的点。
尽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63条的规定,在涉及到条约解释的争端中,该条约其他当事国有权就该条约的解释问题而参加,参加是条约当事国享有的权利,但根据《国际法院规则》第82条的规定,参加声明仍然涉及到可接受性问题。而就此参加声明的可接受性问题而言,根据《国际法院规则》第82条的规定,主要涉及到递交的时间(尽快,不迟于辩诉状提交的时间),声明是否已由适格的人签字,参加的范围等。
这里仅以国际法院发布的第二份有关参加的命令为例,就前述所涉问题略作说明。
关于声明的签字问题,缅甸主要质疑了民主刚果共和国声明签字的有效性,认为该声明在于2024年12月10日递交国际法院时,该国代表在声明上的签字并没有经过适格代表进行认证。对此签字的认证是在2025年2月20日才补上的。
关于声明的递交时间问题,缅甸则以没有“尽快”为由,质疑了斯洛文尼亚、民主刚果、比利时和爱尔兰四份声明的可接受性。缅甸认为,即使一份参加声明是在最后一份书状(即辩诉状)递交前提交,由于没有“尽快提交”,同样不具有可受理性。
关于参加的范围,缅甸指出,参加声明应仅限于对条约特定条款的解释,而不应涉及到案件的任何实体问题。
当然,缅甸的前述有关参加声明不具有可受理性的主张均被国际法院所驳回。尽管被驳回,缅甸提出质疑的权利却不容置疑。毕竟,只要规则有挑战空间,即使是纯粹的程序性规则,去挑战相应规则的解释和适用都是值得的,也是应该受到鼓励的。甚至,即使规则没有涉及,也可以通过创造性解释和适用规则来谋求达到相应诉讼目的。例如,原告国起诉,却回头质疑国际法院没有管辖权,这样富有戏剧性和想象力的规则适用,正出现在“从罗马移出黄金货币案”中。穷尽性地利用规则是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常态。对规则的任何质疑和挑战,都是争端当事国的当然权利。在国际争端解决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滥用权利”或“滥诉”的问题。
总之,缅甸在本案中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缅甸表现的可贵之处在于:即使涉及到的是军政府的所作所为,昂山素季在位期间,并未因此而不理会此案;在新的军政府上台后,同样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通过参与这一行为本身,缅甸表现出了对国际法院的尊重和信心;缅甸并没有因为本案涉及到国际法中的公益诉讼而肆意指责冈比亚“滥诉”,而是严格根据规则要求积极应诉。缅甸没有将法律问题政治化,而是用法律的立场、法律的态度和实践在面对和处理;缅甸对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是非常熟悉的,知道如何在规则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规则和程序达到至少延宕诉讼的目的。从目前的诉讼进展来看,至少在此方面,缅甸达到了此目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