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弘扬先进精神、汲取榜样力量、提升业务素能,8月13日下午,平潭法院举办《闽法讲堂·话岚图》——先进典型宣讲会暨8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邀请“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最美奋斗者”、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丽宣讲先进事迹,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全院干警职工、聘用制书记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黄志丽以《平衡与共赢——策略、语言、引导与调解技巧分享》为主题,围绕调解工作的“一二三四”工作法、拓展排解不良情绪的途径等方面,结合鲜活的事例,生动讲授调解的艺术和技巧,真诚分享她审判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感悟。现场气氛热烈,掌声雷动,干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会议指出:一要深学“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练就为民司法的真本领。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办案的基石,主动沉下去,把案件背后的社情民意摸清摸透;要把亲和调解作为定分止争的首选,带着感情、带着温度去做工作,努力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要把释法析理贯穿办案全过程,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清法理、事理、情理。二要弘扬“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工作理念,践行脚踏实地的真作风。要学习黄志丽同志“把办公桌搬到群众家门口”的务实作风,深入基层、扎根群众,持续深化走村入户活动,到矛盾纠纷发生地去倾听、去调查、去解决。时刻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用司法的温度温暖人心,用公正的裁判守护和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厚植“如我在诉”情怀,永葆为民司法的真初心。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始终牢记“小案不小办”,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对待,让冰冷的法条传递出法官的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俞 勰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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