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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山东一女子自称“第三方”查消防器材遭质疑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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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0日,山东济宁一商家遭遇自称“第三方”的消防检测员检查消防器材。
视频显示,一名身着蓝色工作服、佩戴“金源消防检测员”工牌的女子要求检查店内灭火器,商家张女士质疑其身份和权力,反问“她有什么权力”。
张女士表示,对方未出示执法证件,仅口头声称代表第三方机构。
辖区应急管理局回应称,任何第三方机构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消防检查,且该公司不具备执法权。
经核查,涉事的“金源消防”虽在安徽拥有消防维保检测一级资质,但未在山东备案,其检测行为超出合法执业范围。
专家指出,消防检查属于行政职能,第三方机构仅能提供技术服务,无权强制检查或处罚。
商家和公众可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机构资质,发现可疑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目前,张女士已向当地警方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刀认为,这样的“检查”往往伴随着隐性的商业目的。
自称“消防检测员”的人员上门后,先是指出消防器材的种种“问题”,继而推荐特定品牌的灭火器、灭火毯,价格远高于市场同类产品。
如果经营者提出质疑,对方便会暗示“不配合可能影响后续正规检查”,利用公众对消防执法的敬畏心理施加压力。
这种以检查为名、行推销之实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另外,消防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公权力,其行使必须遵循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内容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擅自转让或变相行使。
但现实中,一些所谓“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却以“委托检查”,“协助管理”等名义,堂而皇之地开展消防检查活动。
这些机构既无明确的法律授权,也缺乏规范的监管机制,其检查标准随意性大,甚至可能为商业利益量身定制“问题清单”,形成“检查-罚款-推销-再检查”的利益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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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认知层面来看,多数人清楚消防执法权应由消防部门行使,第三方无权强制检查,但实际操作中,普通经营者难以准确分辨对方身份的合法性。
对方出示的“工作证”,“授权书”看似正规,却可能只是企业内部标识或未经备案的自制文件;即便口中提及的“与消防部门合作”,“受官方委托”,也难以当场核实。
如果直接拒绝,反而会担心遭遇后续“报复性检查”;如果选择配合,则可能被迫购买高价产品,甚至为不存在的“隐患”支付费用。
这种无奈与纠结,让公众在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更为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乱象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隐蔽性,从城市商铺到工业园区,从中小企业到个体商户,类似的“第三方检查”屡见不鲜。
有的以“免费培训”为名进入企业,实则全程推销消防器材;有的冒充执法人员擅自拉走灭火器“年检”,返还时索要高额费用;有的甚至伪造执法文书,以“罚款”相威胁强迫购买产品。
这些行为不仅涉嫌违法,更对消防安全本身构成潜在的威胁。
所以,那些所谓的“第三方”,无论以何种名义介入,都不能替代法定执法主体的职责,更不能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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