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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卷一
第一章“郑伯克段于鄢”
本篇叙述了春秋时期,郑庄公和他的弟弟共叔段、母亲姜氏之间权力斗争的故事。公元前722年,郑庄公在鄢地打败了他的胞弟共叔段,还将母亲武姜驱逐到城颍,后经颍考叔规劝,武姜与庄公母子和好如初。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武姜:“武”是丈夫的谥号,“姜”是娘家的姓氏。寤生:难产。亟(qì):屡次。
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来妻子,就是后来的武姜,生了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分娩很难,惊吓了姜氏,因而给庄公取名为“寤生”,于是厌恶他。姜氏喜爱共叔段,想立其为储君,屡次请求武公,武公都不答应。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制:郑国地名,在今河南荥阳西。岩邑:险要的城邑。虢叔:东虢国国君。京:郑国地名,在今河南荥阳东南。
等到庄公即位,姜氏为共叔段请求制邑。庄公说:“制是险要之地,虢叔曾死在那里。别的地方听您吩咐。”姜氏于是为共叔段请求京邑,庄公便叫共叔段居住在了那里,称为京城太叔(“大”通“太”)。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祭仲:郑国大夫,字足。雉:古代计算城墙长度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参国之一:国都的三分之一。辟:通“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