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灵武市法院近日发布了数份民事裁定书,其中原告为“中某协会”,被告则多为宁东的酒吧、烧烤音乐餐吧,案由均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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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将兄通过查询发现,民事裁定书中的“中某协会”,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这个成立于2008年的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管理录音录像制品/音乐类视听作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从成立至今,音集协涉及的司法案件超过了23万起,其中绝大多数均为著作权侵权纠纷,其中最多的就是卡拉OK音乐作品的版权问题。
这次灵武市的多家酒吧、烧烤餐吧、音乐餐吧均与音集协达成了和解,音集协也最终撤诉。不过近些年来,北至惠农区,南至原州区,宁夏的五地市数百家涉及唱K的餐厅,都被音集协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而起诉。
根据已经发布的法律文书显示,音集协与海蝶(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索尼音乐娱乐(上海)有限公司等音乐公司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授权其管理。
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06年第1号公告显示,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为12元/天/终端。音集协也正是因为拥有了版权,因此对诸多音乐餐厅进行了取证和起诉。
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兴庆区某某某烧烤店的案例。
根据音集协所陈述,他们在2020年12月18日,“采用可信时间戳方式在银川某某烧烤店经营场所进行取证,发现银川某某烧烤店(共有16个KTV包间)在其经营场所内向不特定公众提供卡拉OK营业性设备”“播放了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8960元和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6500元,共计95460元。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属于该协会针对同一区域KTV、烧烤等行业同时提起的多起诉讼之一,故对支出的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应由多起案件分摊,酌定本案合理维权费用为2000元。
而考虑涉案作品类型、数量和影响力,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及银川某某烧烤店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疫情影响等因素,酌情确定银川某某烧烤店的赔偿数额为16000元。
最终这家位于兴庆区的烧烤店赔偿了共计18000元。
各位注意到了没有,这里面有一段描述,“针对同一区域KTV、烧烤等行业同时提起的多起诉讼之一”。
事实也如此,就在他们取证兴庆区某烧烤店的四天前,也就是2020年的12月14日,音集协还在望远镇某火锅店发现了6间卡拉OK包间,同样以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2480元和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6500元。
最终法院还是酌情确定望远的这家火锅店赔偿共计8500元。
无论是烧烤店还是音乐餐吧,经营者都或多或少有误解,认为这些钱不该支付。比如灵武市某餐吧的老板在被告方答辩时就认为,“开店安装音响系统时已经支付过费用,但并未告知我还需要再支付版权费。……未被告知需要再支付版权费。”“我已经给安装音响系统方支付费用,不应再向原告支付。”
猛将兄查询了一下,宁夏的音乐餐吧、烧烤店赔偿的金额,从3000元到2.2万元不等。
猛将兄了解到,2021年新修订《著作权法》生效后,营业场所播放录音制品负有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的法定义务,音集协作为政府批准成立的唯一管理录音制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代表录音制作者向经营场所收取法定报酬。
最后说一句,梁静茹那首耳熟能详的《宁夏》,其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在音集协。
若因为这首歌曲产生利益,经营者以此谋利的话,该交的版权费还得要交啊。

□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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