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部署,长沙海关缉私局与南宁海关缉私局、广州海关缉私局、北京海关缉私局联合开展打击出口走私锑锭案件集中收网行动,出动警力90余人,分成12个行动小组,在湖南长沙、冷水江、深圳、怀化、邵阳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打掉3个专门从中越边境绕关走私出口锑锭的犯罪团伙,初步查证涉案出口走私锑锭3000余吨,案值1.82亿元。
以下两份判决即是该次打击走私行动的生效判决:
案例1 走私锑锭通关团伙 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刑责,主犯获刑十年
2014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徐某在湖南购买锑锭运到南宁后,以对保方式交给被告人马某等人走私出境到越南,再由越南代理人“阿竹”运往日本等地销售给国外买家。2017年3、4月份,马某在龙州以保货形式将蒙某从南宁徐某仓库运来的锑锭走私出境到越南。
经核定,2017年3月至本案案发,被告人马某走私锑锭1772.76吨,偷逃税款451.89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二万元。
案例2 走私锑锭95.429吨的货主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刑责,定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戴某某伙同吴某某(另案处理)通谋共同出口,两人协商由吴某某负责销售给国外客户,戴某某负责向国内采购,利润平分。具体操作模式为:吴某某以其香港公司名义跟国外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之后戴某某联系湖南厂家采购,并将运输至广西南宁指定的仓库。吴某某再委托他人负责从广西中越边境通过绕关的方式将偷运出境,出境后再发往国外客户指定的目的港。国外客户收到后,将货款支付到吴某某香港公司的美元账户,之后吴某某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兑换成国内人民币再支付给戴某某,两人隔一段时间结算利润并予以平分。经统计,被告人戴某某伙同吴某某委托他人绕关4单,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95.429吨,涉嫌偷逃税款232273.8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某伙同吴某某(另案处理)在不具有出口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通谋共同出口,戴某某明知吴某某委托他人将限制出口的通过绕关的方式出境,仍向国内采购为吴某某提供货源,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告人戴某某在与吴某某等人共同实施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戴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戴某某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走私刑事辩护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1、锑锭(未锻轧锑)HS 81101010 ,暂定出口税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额超过250万元;单位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额超过500万元,对主犯的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锑锭(未锻轧锑)HS 81101010 的监管条件是“4xy",即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属于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另外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号 关于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自2024年9月15日实施之后,锑锭纳入“两用物项”管理;尔后,锑锭也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公告 2024 年第 51 号)。
3、上述两起走私锑锭案,发生在2018年之前,通过绕关方式走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无证走私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超过上述数量的判决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并处罚金。
5、案例1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更重,故定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例2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更重,故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案例2,被告人走私锑锭95.429吨,依据刑法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作为货主被定从犯(相应地通关团伙被定为主犯),可以减轻处罚。
6、近期,我国缉私部门查办了相当数量的走私锑产品出口案,走私形式多样,有绕关、有夹藏、有伪报目的国等,有发生在2024年9月15日之前、有发生在之后。本律师认为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应该谨慎区分: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不能一刀切。应当区分:主观恶性大的,走私手法恶劣的,破环国家贸易战略部署的;还是囿于外贸管理局限如2024年9月15日之前,出口许可证只限于少数大企业控制,而民营企业只能委托持证企业出口等等。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走私犯罪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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