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火车站检票口逆行被绊倒身亡,家属索赔60余万元,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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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真挺让人无奈的。大妈一把年纪了,在火车站逆行,结果被绊倒摔死了,这谁都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但是,家属上来就要人家赔60多万,这也有点说不过去了。
你想啊,大妈都走到检票口了,眼瞅着就要上火车了,结果她突然转身往回走!这操作,搁谁身上都懵啊!火车站人那么多,本来就挤挤挨挨的,你还逆行,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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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这儿子,陪老妈去火车站,结果光顾着自己玩手机了吧?老妈要往回走,他也不知道拦着点儿,出了事儿就知道找人赔钱!这当儿子的,也真是够不负责任的!
法院的判决也是合情合理。小伙子又不是故意的,他正常拉着行李箱走,谁能想到大妈会突然逆行啊?而且,从大妈转身到摔倒,也就几秒钟的时间,小伙子根本来不及反应!要是这样都要他赔钱,以后谁还敢出门啊?谁还敢做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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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这事儿就是大妈自己作的!她自己不遵守秩序,不注意安全,出了事儿怪谁呢?家属想讹钱,也得讲点道理吧?不能因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胡搅蛮缠!
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在公共场所,一定要遵守秩序,注意安全!特别是老年人,更要小心谨慎,家属也要尽到看护义务,避免发生意外!别到时候出了事儿,后悔都来不及!
看看网友怎么说!
这是不是可以告敲诈勒索人家无缘无故吃了官司赔钱赔时间赔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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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法院的判决,同时原告必须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惊吓费。属于巫告。必须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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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判就对了!体现了法治精神,也体现了公平与正义。有的人想钱想疯了,无理也要狡辩三分,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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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要这样才合理:小张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若干万元(十二万)理应由小王及其家属赔偿。否则人人都会试试小王这样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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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既然没有责任,上诉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不然想起诉谁就起诉谁,因为起诉错了也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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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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