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引江河部分水域设置严管水域的通告
船员朋友们:
近年来,因船舶锚泊时侵占主航道,在引江河三岔河口发生了多起船舶碰撞事件,同时还存在船舶违规占用高港枢纽上游河口,严重影响了工程引排水安全。为保障船舶航行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经研究决定,自8月15日起,在引江河部分水域设置严管水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引江河严管水域为高港大桥以南、泵站船闸以北水域。
2、未经船闸调度,船舶不得进入引江河严管水域;接到调度通知进入该水域的,应按照要求有序安全停靠。
3、船舶须服从交通执法部门和船闸的管理,对违反停靠规定的行为,由船闸按照诚信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处理,并报送其他水上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请广大船员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如有疑问,欢迎拨打0523-86988888转4号线咨询。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水上执法二大队
江苏省高港船闸管理所
2025年8月8日
高港船闸持续实行“不见面服务 不上岸过闸”管理模式,请需要办理过闸业务的船员,通过高港船闸微信公众号和智能语音电话办理各项业务,船舶建档、修改船舶绑定信息业务可添加高港船闸业务微信(微信号:ggczgls)提交相关材料。过闸期间船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申报信息(船舶类型、船名、尺寸和货种等)与实际过闸状况不符的;
2、船舶最大吃水(含拖泥)超过通航水深控制标准4.5米;
3、未经高港船闸语音电话或短信通知,船舶(含出闸船舶)擅自在引航道内停靠、滞留;
4、在航道停靠时超双帮或其他影响船舶正常航行的行为;
5、过闸期间不正常开启AIS设备、高频,船闸无法及时联系的;
6、不服从调度指挥,不在船闸指定的靠船墩或闸室档位停靠的;
7、过闸期间超出船体悬挂小划子的;
8、丢弃物品、倾倒垃圾、排放油污或者生活污水等行为。
违反上述行为的,按《江苏省高港船闸过闸船舶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记分处理。当前船主申报的船号、尺寸、准载吨位等档案信息与实际过闸船舶不相符的,应尽快与船闸联系处理,更正船舶身份信息,补足船舶过闸费,可免于诚信记分处理。高港船闸对危害过闸安全的违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欢迎广大船员朋友监督举报,对提供违章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给予诚信加分奖励。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过闸秩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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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高港船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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