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位小姐姐把40多万的奔驰借给前男友,结果对方反手就把车抵押了10万块,还把钱全花光了!最绝的是,车的大本、身份证复印件全在小姐姐手里,前男友居然还能把车抵押出去?
一、七年"好友"+前男友,借车借出大麻烦
王女士的经历说起来有点曲折。她有辆40多万的黑色奔驰,平时自己开着挺爱惜。今年6月26号下午,一个认识七年的"朋友"找她借车,她没多想就把钥匙给了对方。
这"朋友"身份不一般——是她2024年8月分的前男友,路先生。虽说分了手,但俩人还联系着,对方还一口一个"宝"地叫着,关系挺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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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几天,路先生既不还车,也没个准信,王女士有点慌了。她通过车上的定位找到地方,发现车停在一家车行的车库里,隔着卷闸门都能听见自己车的动静。等到半夜12点,一个陌生人出现,王女士上前一问才知道:她的车被抵押了!
"当时脑瓜子嗡嗡的,"王女士说。自己啥都不知道,车辆大本、手续全在手里,人也没去现场,前男友是怎么把车押出去的?
找到前男友路先生对质,对方才承认:急用钱,把车抵押了10万周转。
王女士气炸了:"我的车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大本在我手里,你咋拿去抵押的?"
路先生轻描淡写地说:"大本当时就在家里放着,我就拿走了。"
更让王女士崩溃的是她找车行的对话。车行工作人员说,路先生开车来的时候,自称是王女士的丈夫,还拿出了王女士的委托书、车辆大本、身份证复印件,手续齐全,他们才给办的抵押。而且那10万块,也打到了王女士实名的账户里。
王女士当场否认:"我根本没收到钱!"后来一查才发现,收款账号是她去年注销的手机号注册的,钱早被转走了。
民警后来调查发现,那10万块,路先生三四天就花光了——买彩票、发工资、买药、还钱,一分没剩。
现在车在车行扣着,前男友没钱赎车,王女士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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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男友的行为从法律上咋说?
很多人可能会问:前男友这行为算啥?王女士能直接去车行把车开回来吗?咱一条条说清楚。
1. 前男友路先生,可能涉嫌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的,可能判3到10年有期徒刑。
路先生先是隐瞒了要抵押车辆的真实目的,骗王女士说"借车一用";又伪造了夫妻关系、委托书等材料,让车行误以为他有权利抵押;拿到10万块后挥霍一空,根本没打算赎车,主观上就是想非法占有这笔钱。
更关键的是,他拿的"大本"就算是真的,也不能改变他无权处分的事实。车辆所有权人是王女士,他一个前男友,就算曾经是夫妻,分手后也没资格动人家的车。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借车不还",而是涉嫌刑事犯罪了。
2. 车行有责任吗?王女士能直接要回车吗?
车行这边,看似手续齐全,但《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无处分权人把别人的东西抵押、转让,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来。
路先生显然是"无处分权人",他没经过王女士同意就抵押车辆,属于无效行为。就算他给了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只要这些是伪造的,或者车行没核实王女士的真实意愿(比如没打电话确认),那车行的抵押行为就站不住脚。
《民法典》第311条还说,受让人(也就是车行)如果明知或者应知对方无权处分,还接受抵押,那就不能取得所有权。王女士作为车主,完全可以要求车行还车。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正规抵押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核对身份,签署文件,光凭复印件和委托书就办手续,本身就不合规。车行要是图省事不核实,最后就得自己承担责任。
王女士的经历,说多了都是泪。七年的情分,换来的是车辆被抵押、自己维权无门的结局。这事儿也让我们明白,有时候"不好意思拒绝",可能会让自己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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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王女士要回车的可能性很大——前男友无权处分,车行审查不严,只要证据确凿,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她。但这中间要耗费多少时间、精力,谁也说不准。
所以啊,咱普通人过日子,该较真就得较真,该拒绝就得拒绝。尤其是车、房这种大件,别因为抹不开面子,给别人钻空子的机会。毕竟,法律能保护我们的权益,但前提是,我们得先学会保护好自己。
你觉得王女士能顺利要回车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咋处理?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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