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披露,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有关竣工验收材料被罚款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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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在建设密云区花园小区55号楼(规划许可密云县花园小区3#住宅楼)的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和《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参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规划类处罚职权编码C1500800违法行为分类“严重”规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对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伍万元整)。
天眼查显示,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4年,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公司由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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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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