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字关注及时接收通知信息来源:宝兴法院
“法官,现在各大平台上的牛肉干价格差挺大,贵的就真?便宜的会不会有猫腻?”
“不好说。有些包装吹‘纯牛肉’,原料却用的是低价鸡鸭肉替换。”
印着“高原牦牛肉”的鲜亮包装,
期待的“真材实料”,
有时会变成一场“货不对板”的落差
——食品包装里的这些“小心思”,
藏着的不只是消费陷阱,
更可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近日,宝兴法院以七人制合议庭审结一起“鸡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伪劣产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全程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本图片由AI生成)
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山东某地购入低价鸡肉干,通过包装伪装成“牛肉干”,在其经营的网店“某某草原牦牛”对外销售。经消费者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涉案产品未检出牛肉成分,属于以鸡肉冒充牛肉的伪劣产品。截至案发,被告人王某累计销售金额达168万余元,违法所得3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鸡肉干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犯罪行为准确定性,根据涉案情节对被告人王某判处相应刑罚,“刑事+公益”双轨追责,判处被告人实体刑刑罚,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责令被告人按销售伪劣产品价款一倍数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此警示食品经营者“违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推动经营者树牢“诚信为本、安全为基”的理念,彰显了人民法院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明确传递“赚黑心钱必受重罚”的强烈信号。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8万元,责令其以销售伪劣产品价款的一倍数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下一步,宝兴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请关注@雅安李小编视频号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点击下方【阅读全文】即可进入》》雅安约车
点点在看,点点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