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暂停受理集体和个人林木采伐许可申请的通告
各林木采伐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林木限额采伐制度是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采伐限额,经征求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截至2025年7月中旬,我市非国有林木采伐限额已基本耗尽,且已受理未办结的采伐申请件达1400多件,剩余采伐限额已远远不能满足已受理件的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暂停受理集体和个人林木采伐许可申请。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5日
来源: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李佳峰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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