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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武大图书馆事件是罗生门吗?
文/二湘
一、
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事件还在发酵,一开始我没有太关注,只是大致看了一下,基本同意主流看法,但是最近看到有朋友留言说这是个罗生门,到底是不是性骚扰说不清楚,还有博主发文,认为这个男生是自慰,而不是皮肤瘙痒,我因此特别认真地把这个案件审判书从头至尾看了几遍,还听了部分录音,看了部分监控视频和图片,我得出的结论是:1. 这位男生99%不是自慰,而是在挠痒。2,这位男生不对杨某某构成性骚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先说我为什么认为这位男生是挠痒,而不是自慰。
1.首先是医学证据的支持,判决书中提到,肖某某提供了事发之前的2022年,肖某某父亲咨询医生,和肖某某母亲和肖某某的对话,证明他长期患有皮肤病,且事发当天的中午,母亲仍在积极购买爱宁达药品。事发后的2023年11月,肖某某前往武汉多家医院多次就诊,均确诊其为过敏体质,并患有上述皮肤病。
2. 其次,肖某某提供的证人池某某的证言,说明她观察到肖某某在生活中曾有隔着裤子抓挠大腿根部等的行为,与门诊病历反映的被告病症表现一致。
3. 如果前面两项都算是间接证据,那么直接证据就是当天的监控视频,经五位医学专家仔细审核,分析其动作特征与特应性皮炎的抓挠行为一致。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间接证据,还是直接证据,都是法院严格审核予以采信的。这个案子两年前爆出时就引发舆论,法院应该不会偏颇任何一方。综合以上三点,我认为肖某某是在挠痒,而非自慰。
有博主说”孤立地看视频的画面难以确定“ ,我不同意,我不知道多少人是看全了图书馆的监控和杨某某提供的视频,但五位医学专家是仔细认真地看过视频的,而且他们有专业知识,他们根据多个视频认定肖某某是挠痒,而不是自慰,这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据。如果连专家都不信,我们还信什么?
有博主认为肖某某应该明确告诉杨某某他是在挠痒痒,但根据录音和文字,杨某某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肖某某在自慰,肖又如何反驳自己是在挠痒痒呢?如果认真查看法院提供的这段证词,你会看到肖某某在一开始的道歉信写的的是“拍了姐姐”:
被告继续书写:“我拍了你,我很抱歉,我愿私下解决。我肖某某,在图书馆二层自习区拍了姐姐,是我一时冲动,犯下错误,侵犯了姐姐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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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杨某某说:“你可没拍我呢,你拍了什么?照片拍了吗?手机打开,相册打开!”被告回答:“没有,这个确实没有。”原告说:“你没拍我呀,你为什么要写拍我呢?”被告说:“对,我重写一点好了,”
你看,肖某某压根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下流的事,甚至写了他压根没有做过的事情:”拍姐姐“。
那位博主认为肖同学当时的反应是惊慌失措,是惧怕的是自己的行为曝光,他的推理是:“如果是搔痒,就不该有羞耻;他有羞耻→他不是搔痒→他在自慰。” 但现实中,人在遭遇突发指控时的反应复杂得多,尤其是性格内向,对冲突敏感的人,可能根本不是羞耻,而是惊恐、混乱和应激回避。
如果你听录音,会发现这位女生语气非常强横,肖某某性格懦弱,被这个女生胁迫,又是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合,只想早点息事宁人,他其实并不清楚杨某某指控他什么,所以一开始胡乱写了个”拍姐姐“,然后在杨某某的引导下写下”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杨某某又先入为主地认为他就是在性骚扰,在自慰,并且认为他知道他在做这个,所以从头到尾也没提”自慰“两个字。所以肖对于杨某到底指控他什么,他其实并不清楚,又如何能说出”我挠痒痒还不行啊?”的反驳?
肖某某的行为更谈不上是性骚扰。性骚扰必须有明确的性指向行为,加上对他人意愿的侵犯。
肖某某与杨某某全程没有眼神接触或言语交流,缺乏性骚扰中常见的针对性行为,这也进一步支持他是在无意识地挠痒,而非有意为之。根据审判书,“杨某某在拍视频的一个多小时内没有对被告的行为表示反对,期间还翻阅被告的相关资料、从容地走到隔壁桌与他人进行聊天,无法体现被告的行为违背了原告的意愿”,也就是说杨某的意愿根本没有被侵犯,这个事情根本和性骚扰不挂钩。
还有博主说“肖同学在事发时也是大一新生,到了青春期欲望爆发的临界点,然而他从小所受的家教又将这种欲望死死压住了,这种身心交战想必使他既极为羞耻又难以自制,又由于无法自制而更加羞耻,其结果就是自慰。”这些都是臆测,没有任何根据,有失偏颇。这种从心理解释入手而非证据出发,恰恰是许多误判的源头。
二、
这起事件中最让人警醒的,还不是对错之争,而是正义与斗争之间那条模糊的界限。虽然现在网络上都把杨某当作一个大恶人,但我还是相信她的初衷是出于一种正义。只是,她过了。当一个人将自己完全等同于受害者与正义的代表,她的行为很容易滑向另一种极端,把所有不同意见都视作敌人,把任何不合作都理解为压迫。
这位女生的行为呈现出一种典型的斗争人格,她不是以对方悔改,事件澄清为目标,而是以让对方一败涂地为目的。她一开始就找到被告辅导员,提出被告不应该再有任何评奖评优以及保研的资格,要求被告在其父母的见证下向原告道歉,此后不断施压学校,甚至在网络上发布对方信息,引起对肖某的网暴。尤其过分的是,判决之后仍穷追不舍,甚至公开宣称要持续举报,让对方无学可上。这已经超出了正义的范畴,而变成了对胜利的执迷。在这种执念中,她并没有真正寻求一种更公正的方式,而是在制造一种新的压迫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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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美德是一种相对于我们的中庸之道,由理性决定。正义不应由愤怒或仇恨驱动,而应该出于理性和善的愿望。当一个人不再自省,只一味攻击时,无论她的初衷多么正当,最终都可能滑入偏执与伤害。
真正的正义不是要赢得一场斗争,而是让所有人,包括自己和对方,都能保有基本的尊严。尤其是在信息传播极快、舆论汹涌的社交媒体时代,越是身处正义的高位,越要小心自己的言行是否已经变成伤害他人的工具。
正义需要分寸感,一个真正成熟的人,懂得在坚持自我与尊重他人之间,找到那个不被仇恨驱动的平衡点。就像我在这篇文章《宗泽后再爆料,宗馥莉的恨可能成为回旋镖》里写的,当我们面对人世的纷争时,请选择那条不被仇恨指引的路。
三、
这个事情也给我们几点启发:
第1,每一个人都可能在工作生活中遭遇误会,委屈甚至是诬告,重要的是你如何应对,男生最初写了道歉信,本意可能是想息事宁人,但反而被认为是“自认性骚扰”,这说明有时候,沉默、妥协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我们要学会在不同的危机下稳定情绪,没做过的事情就没做过,不要随便妥协,尤其面对重大指控时,要有勇气坚持真相,学会维护自己权益。
第2,要用善意对待这个世界,武大那个女生一开始或许还是有一丝公正公义的想法,但是态度非常不好,咄咄逼人,把男生的信息公开在网上。对于陌生人,她毫无同理心,也毫无善意,她没有意识到肖同学也是和她一样武大的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也遭致后来她自己的信息公开,遭到网络反噬。所以,心怀善意,be kind,是我们做人的一个准则。
第3,现实生活,我们和别人总会有各种纷争。尤其现在社交媒体时代,很多人在网上吵架,越吵越凶,最后不断升级,人身攻击,各种污言秽语都会出现。曾经加拿大两位妈妈网上吵架,最后闹得不可开交,还告到法庭。做事情要把握分寸,很多事情,退一步海阔天宽,尤其不要轻易诉诸法律。
没有进入过诉讼的人大概不知道,这个诉讼过程真的是一个万丈深渊。这个女生要告肖同学就是最大的失误,一旦进入诉讼,双方都要承受巨大的压力,经济上的,精神上的。打官司,最后基本就是两败俱伤,唯一获利的就是律师。多少律师应该还好,但有些律师,会故意拉你入水,钱不断丢进去,不得不继续打下去,对人是一个巨大的折磨。现在宗馥莉和三个弟妹打官司,不管最后结局,双方都得脱层皮,其实真的是双输。
第4,知错就改。 这件事情最可悲的是,这位女生从头到尾都没有意识到自己错了,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狭隘,多么偏执,她恐怕还觉得自己特别执着,特别坚韧,而根本意识不到自己钻进了牛角尖,我们经常说,要坚持做一个事情,但是我们很少说,坚持的前提是你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比起坚持,你更需要的是智慧来帮助你判断是该继续坚持,还是该迷途知返。
真相,有时像一盏微弱的灯,需要在喧嚣中一点点擦亮。我也明白,我所理解的真相,未必就是全部的真相。但只要心存善意,不断反思,就不会偏得太远。愿肖同学和杨同学都能释然,都能放下,如风过林,如水过渠,平安度过这一场风波。
二湘,喜欢码字,著有长篇小说《暗涌》《狂流》,小说集《重返2046》,最新小说集《心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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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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