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长春”8月4日消息,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农安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蔡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选举活动中搞非组织活动;
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加速地产项目审批、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光,男,汉族,吉林农安人,196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
今年3月,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农安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蔡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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