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要求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旨在为符合条件的省份打开新的投资空间。据悉,内蒙古人大网站近期披露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明确提及"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成果",这一表述确认了该自治区已成功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
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此前有12个省份被纳入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其中包括内蒙古在内的相关省份在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受到严格约束。随着一揽子化债政策的逐步落地,目前已有部分省份成功退出这一名单。
被纳入债务高风险名单的省份面临多重发展限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需要严格控制,同时新上项目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这些限制措施对地方经济增长产生了明显影响。与此同时,民间投资也会因为观望情绪而受到波及。
内蒙古的化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该自治区财政厅此前公开的预算报告,2024年化债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有望率先退出高风险省份行列。目前这一预期已经得到确认,标志着该地区债务风险管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除内蒙古外,宁夏、吉林等省份也在积极推进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的相关工作。宁夏已向国务院提出退出申请,认为自身已符合退出条件。吉林省则在财政金融重点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快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行列的目标。
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名单需要满足多项标准,包括压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幅度、隐性债务率、本地区金融债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以内蒙古为例,2024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压降66.5%,8个旗县实现隐性债务清零,1个盟市本级和10个旗县有望退出高风险等级。
退出高风险名单后,地方投融资的行政性限制有望减轻,这将推动地区经济修复和发展。相关城投企业也将成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其债务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退出后化债支持政策和资源倾斜将相应减少。
对于已退出高风险名单的省份而言,化债工作并未结束。内蒙古人大财经委在报告中指出,部分地区债务率仍然较高,化债任务依然较重,需要继续加力推动隐性债务置换和稳步化解,防范潜在风险。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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