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编者按
深入推进典型选树工作,是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升”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我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常态化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树立典型,更好引导激励检察干警立足岗位、认真履职、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为进一步展示典型选树工作进展,我们开设“洪检典型”专栏,集中展示身边学习榜样、部门培育经验,敬请期待!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主任
孙永上
孙永上,现任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2021年以来,该同志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等检察工作,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全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省级表彰,在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中获“首届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能手”“红色故事宣讲大赛获三等奖”,在全市检察机关竞赛中获“案例竞赛标兵”“检察建议撰写标兵”等荣誉,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办理的7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中央电视台长篇报道,建立的一项机制被最高检刊发推广。
强化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家园之“根”
孙永上同志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办理洪泽湖保护案件20余件,在洪泽湖湿地建立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组织3000余名学生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推动建立全省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对非法狩猎2万余只野生鸟类案提起公益诉讼,开展生态损害赔偿金替代修复,将法治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相关做法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恢复性司法机制,与盱眙法院等4家单位签订生态复绿管护合作方案,在追究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3名被告人补植复绿1130余株。
建立公益诉讼跨省协作机制,联合安徽五河、明光等检察机关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得到县委充分肯定,该机制被最高检采编推广。及时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培育“绿水白鹭”公益诉讼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改编的《环保特攻队之打击非法盗猎》微动漫获评最高检十佳“三微”作品。
着眼长远效益,守护地方特色之“源”
作为“洪检护源”办案团队的一员,孙永上同志创建“洪检护源”项目,保护泗洪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和生态绿色资源。
搭建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聘请67公益诉讼观察员,确定201个公益巡查点,有效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合理制发检察建议,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全县散葬烈士墓800余座,促成全部迁移管护或就地保护;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200余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多株病危古树得到救助,签订管护协议书69份,推动新建古树公园2个。
“洪检护源”相关工作多次被《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报道。
针对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大豆疏于保护问题,推动出台《泗洪县野生大豆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大豆原生态保护区和800亩人工管护基地,有效助力守护国家珍稀植物,为野生大豆种质资源的延续和推广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展现检察公益诉讼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方面的积极担当和作为,相关工作被央视报道。
聚焦社会问题,夯实民生保障之“本”
孙永上同志坚持守正创新,探索“生态评估+补植公益林+长期管护”替代修复方式,促成600余万元生态损害赔偿履行到位,有效解决大额赔偿执行难问题,创新做法获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佳”典型案例。
针对弱势群体保护问题,与县残联建立全省首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办案中心,融合未成年人检察和12309职能,打造特殊群体“一站式”保护场所,办理涉老幼病残妇案件260余件。
探索“人大+检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泗洪县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工作实施办法》,推动12份人大代表议案转化为检察建议,9份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议案。其中,及时转化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在事故多发路口增设红绿灯,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将燃放孔明灯管控难题作为重点监督议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孔明灯安全隐患治理管控的决定》,从制度层面解决燃放孔明灯管控难题,相关做法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开展“六长出题、检察答题”工作,政协主席点题的人防工程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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