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我局已对东明大德百货超市经营人刘某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刘某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凡在东明大德百货超市经营人刘某忠处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参与人,于2025年8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转账凭证、支付及收取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逾期不来登记报案,视为放弃自己权利。
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吴警官、韩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4974
特此公告!
东明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日
来源:东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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