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 年 11 月 26 日, 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发布《 濮阳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安全接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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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600 元/基层服务点(3200 个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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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为组织濮阳市 3200 个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发的数字证书及运营商 4G/5G VPDN 网络提供服务,完成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省医保信息平台准入认证及网络安全接入,满足基层医保业务经办和就医结算需要。
标包划分:共 2 个标包;
第一标包服务范围: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约 2400 个基层服务网点。
第二标包服务范围:华龙区、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约 800 个基层服务网点。
(以中标后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项目概况:
为搭建安全、高效、全面的网络环境,实现村卫生室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安全规范接入省医保信息平台,促进 “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推进五级经办服务下沉及电子处方流转等工作落地应用。
本次采购需要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省局要求通过国家医保局颁发的数字证书及运营商 4G/5G VPDN 网络,完成省医保信息平台准入认证及网络接入,满足基层医保业务经办和就医结算需要。
具体需求如下:
(1)物联网接入服务:开设网络运营商 4G/5G 专线物联网卡,物联网卡上行速率不低于 5M/S,定向流量不少于 2G/月,支持 VPDN 加密传输,使用固定的 IP 地址及专用 APN 网络,用于村(社区)级网络连接。建立物联网卡管理平台,需具备查询卡状态、位置信息、流量使用、接入机构资料管理、机卡绑定等功能并能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提示,具备开放的 API 接口,能够支持所有运营商物联网卡接入,支持市、县二级组织架构管理,提供的免费流量 3 年。
(2)身份认证服务:村(社区)级须使用国家医保局 CA 身份认证系统颁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接入时强身份鉴别。兼容国家医疗保障局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系统,能够与证书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提供三年维保服务。
(3)零信任接入服务:在村(社区)级访问省医保信息平台时,通过零信任客户端检测是否接入互联网,如接入互联网,客户端将弹出警示并自动断开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网络连接。零信任客户端支持接入省级控制中心,且控制中心与客户端接口完整适配,保障省级控制中心的访问权限管理等安全策略能够下发至客户端且执行,零信任客户端需与省级 CA 身份认证方式进行准入,认证通过与省平台代理网关建立加密隧道,单点登陆访问医保核心业务区网络。为保障客户端与服务端对接符合此次建设需求,保障顺利接入调试,需提供对接成功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可被验证的案例或提供可被验证的有效实施方法。
(4)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提供全市所有村(社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首次平台接入上线调试服务和使用的培训工作,并开展为期三年的售后服务工作。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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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发布中标结果,如下。
第一标包:中移建设有限公司585 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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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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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包: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412.5 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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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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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变更公告(第二标包)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第二标包)结果变更公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594.5 元/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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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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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及内容如下:因第二标包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接到质疑,在组织答疑过程中,我公司发现存在资格项评审错误,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公司组织原磋商小组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评,原成交结果改变。
(第一标包)合同公告
2025 年 1 月 10 日发布(第一标包)合同公告,合同金额 1404000 元。
(第二标包)合同公告
2025 年 3 月 11 日发布(第二标包)合同公告,合同金额 475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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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4 月 10 日,濮阳市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4-36
二、项目名称: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濮阳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安全接入服务项目包 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被投诉人 1:中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被投诉人 2: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相关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以下称联通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
(1)投诉人符合中标条件,不应被否决;代理机构启动重新评审程序违法,且重新评审结果错误。
(2)联通公司不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涉嫌虚假响应。
(3)联通公司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提供的功能截图与要求不符,涉嫌虚假响应。
(4)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程序违法。
(5)代理机构发布的变更内容不一致,评审程序违法。
(6)代理机构对质疑的处理超过法定时限。
投诉请求:变更中标结果无效,复评结果错误,恢复投诉人的中标结果。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 1、5、6 项不成立,2、4 项成立,3 项部分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处理决定如下: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5 年 4 月 10 日
行政处罚处理结果
2025 年 7 月 14 日,濮阳市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5 年第 2 号)》。
一、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4-36
二、项目名称: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濮阳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安全接入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四、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存在“物联网卡功能虚假响应”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本机关参照《河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豫财法﹝2021﹞3号),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 元)的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濮阳市财政局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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