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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西安市率先实现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即可进行入院登记、出院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在西安市进行资格认定后,即可进行直接结算。从2024年12月1日起,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在陕西省外就医时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线下备案:参保人员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备案时开始日期必须早于住院日期。
按照《西安市基本医疗报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非急诊且未转诊、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未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降低报销待遇,医疗费用在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二十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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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叶 | 校对:展翼
来源:阎良区医疗保障局
审核: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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