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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留言投诉:开发商违规占用业主公共区域。具体内容如下:
御景新城6栋1单元一楼儿童乓乓球活动室,属楼栋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或规划审批,将让原本属于小朋友的活动室、乒乓球室,占用改建为小区游泳池的换衣间,违反《民法典》第271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及《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属于非法占用业主共有空间行为,构成违法建设。依据相关规定,此类行为侵犯业主共有权益,并可能危害建筑安全与消防通道畅通。各业主群内反馈无果,遂匿名求助,望相关部门监督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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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关于“御景新城小区6栋1单元1楼活动室”
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市民同志,您好!
您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网络反映:南部县御景新城小区6栋1单元1楼儿童乒乓球活动室,属楼栋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或规划审批,将原本属于小朋友的活动室、乒乓球室,占用改建为小区游泳池更衣室相关问题已收悉。经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解,该处活动室属于架空层,前期开发商对架空层作为乒乓球室进行预装修,后期因游泳池投入使用遂将其改为更衣室。由于在规划设计当中并未规定架空层的专项用途,不适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但架空层由业主共同使用,其用途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后期我局将责令物业对其用途进行公示,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若开发商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侵犯了业主相关权益,建议业主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欢迎致电0817-8512319。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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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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