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29日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多位检察系统代表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汤恒明来自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是一名基层检察官。从检18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案件700余件,实现案件质量无差错。
作为第一批从事公益诉讼的检察官,汤恒明亲历公益诉讼十年发展历程。他不仅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等“大”案,也办理了诸如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噪音污染、窨井盖破损等群众身边的“小”案。
▲汤恒明
要多换位思考,不能“就案办案”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汤恒明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还要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不能“就案办案”。
去年底,汤恒明办理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吉某与被害人蔡某系邻居关系,一天晚上,因生活琐事吉某将蔡某打成轻伤。案发以后,被害人蔡某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没有成功。
“受理此案后,我们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被害人存在重大的过错。同时,考虑到吉某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如果案件直接起诉到法院被判刑,他有可能会失去工作,双方的矛盾也会越来越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多次上门释法说理、召开听证会。在我们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鉴于吉某有自首、认罪认罚、平时表现较好等情节,我们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化解了邻里矛盾,又保住了吉某的工作。”汤恒明说。
据介绍,去年以来,汤恒明所在检察院共对24起轻伤害、交通肇事案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彰显了司法的温情。
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完善提供基层实践探索
汤恒明表示,多年前,他办理的一起长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件让其印象非常深刻。这起案件中,杨某等人在长江非法采砂1.3万余吨,当时办案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评估确定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如果找专业机构鉴定,费用动辄十几万元,评估时间也要好几个月,不利于案件的高效办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生态环境专家一起商讨,最后决定从非法采砂对长江河床结构破坏、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专家意见并获得法院的判决采纳,有效解决了评估费用高、时间长的难题,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当事人承担的评估费用。”汤恒明说。
据介绍,现在每个类似案件评估费用不到4000元,评估周期只需10天左右。2019年以来,汤恒明和同事们共办理长江非法采砂案件154起,诉请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000余万元,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也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基层实践探索。
以检察担当守护公益之光
汤恒明表示,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亲历者,要说这些年的变化,有这样三个特别深的感受:
一是检察官敢于监督的“底气”更足了。随着公益诉讼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最高检这几年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各类办案指引的制定等,他们的办案理念进一步转变,办案能力得到提升,他们敢于监督行政机关“腰杆”更硬了。
二是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更加“认同”了。现在不仅最高检与多个国家部委共建协同履职机制,他们也与区市场监管、城管等多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应该说,他们守护公益的“朋友圈”不断在扩大。去年以来,他们发出的检察建议整改率达到98%以上。
三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官更加“信任”了。公益诉讼刚开始,他们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靠自己发现。这几年,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宣传,老百姓也慢慢知道了遇到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还可以去找检察院。今年以来,他们共办理了40余起案件,有1/3的线索都是老百姓向他们反映的。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郭宇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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