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批准,2025年4月28日至5月2日,天津消防研究所质检中心庄爽研究员作为国家消防救援局代表,与生态环境部牵头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赴瑞士日内瓦参加了联合国环境计划署召开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
作为全球化学品与废物管理的核心国际机制,斯德哥尔摩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与《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同期召开,本次大会聚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管控、危险废物跨境转移等全球性议题,超过150个缔约方国家和观察员国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发组织、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等国际组织、全球化学品和废物三公约区域技术中心以及非政府组织的2000余名代表参会。
本次会议是2019年以来中国消防第二次以政府代表团成员身份参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消防领域在国际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会议审议了2019年缔约方大会形成的与消防相关议题后续措施,研讨了韩日等国关于泡沫灭火剂中使用PFOS(全氟辛烷磺酸盐)、PFOA(全氟辛酸)继续豁免5年的提案,针对多氯联苯、毒死蜱、氯化石蜡等物质有意使用规则展开了讨论。
2019年中国消防首次参会期间,以大量客观事实和数据为支撑,充分阐释了我国“安全与环保协调发展”理念,在公约走向基本确定淘汰PFOS类物质时间表的情形下,争取到中国自行研制可替代物产品的迭代期。此次缔约方大会针对2019年大会形成的“PFOS类灭火剂特定豁免使用期限(限制使用期)由2022年改为暂时不设具体时限,根据4年后各方努力取得的成效再行评估后决定”的决议作进一步讨论。会议前夕秘书处收到韩日等国提交的同类豁免提案,标志着我国“安全与环保协调发展”主张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和积极响应,充分展现了中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大会期间,我国举办了“为美丽健康世界,治理新污染物”的官方边会。会上,中国政府代表团系统展示了履约《斯德哥尔摩公约》20年来的实践成果,并宣读了由应急管理部等14个部委共同起草完成的“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2004—2024)白皮书,全面呈现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努力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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