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整治“校园餐”违规问题监督举报渠道
为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效,现公布盐城市整治“校园餐”违规问题监督举报渠道。
一、受理范围
1. 学校未严格执行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制度形同虚设;对师生及家长反映的“校园餐”问题推诿扯皮、处置不力。
2. 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或售卖隔夜剩饭剩菜;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卫生环境脏乱差,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过程不规范;食品与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等。
3. 食堂账务管理混乱、不透明。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设立伙食费“小金库”,收取的学生膳食资金未入账核算,违规在学校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
4. 学校对校外供餐单位或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督不够,校外供餐餐品质量差,供应食材以次充好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 食堂虚高定价、违规收费、服务态度恶劣。
6. 涉及“校园餐”其他方面问题。
二、受理时限
举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注意事项
1. 如发现以上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举报,投诉举报内容应有具体线索材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
2. 举报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如有票据、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3.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盐城市整治“校园餐”违规问题监督举报渠道
盐城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5日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