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县水利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巴中交投建材有限公司因在2024年6月至8月生产调试期间于公山镇桥坝村一社龙王沟取水点,及2025年3月至5月生产调试期间在田耪村尹家河取水点未安装计量设施取水,被处以5500元罚款(南水罚决字﹝2025﹞5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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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罚信息,巴中交投建材在两个时间段的生产调试期间均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2024年6月至8月,该公司在龙王沟取水点取水;2025年3月至5月,又在尹家河取水点重复违规。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单位,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计征相关费用。未安装计量设施不仅规避水资源费征收,更导致取水量无法精确监控,为超额取水留下操作空间。
南江县水利局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巴中交投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7-19,法定代表人为仁青罗尔依,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2MA69BAJW6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山镇桥坝村一社,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采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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